外汇及资金交易业务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优惠措施及说明备注 |
09001 |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本行异地现金存取款 |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本行跨省(直辖市)、省内异地现金存、取款 | 1.现金存款:不高于交易金额的0.5%,最低等额10元人民币,最高等额50元人民币;
2.现金取款:不高于交易金额的1%,最低等额10元人民币,最高等额50元人民币 |
对私 | |
09002 |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本行异地转账 |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本行跨省(直辖市)、省内异地转账及汇款划转 | 不高于交易金额的0.5%,最低等额10元人民币,最高等额50元人民币 | 对私 | 转账存入和支出一方或两方涉及借记卡的,暂不收取借记卡本项费用 |
09003 | 预约开立境外银行账户 | 即代理开户见证业务,经我行代理见证,境外银行为满足条件的个人客户于出国前开立境外银行账户 | 不高于400元/笔(含邮寄费) | 对私 | |
09004 | 进口信用证 | 为客户提供进口信用证(含代开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简电开证、修改、承兑/承诺付款、付款/偿付、不符点处理、审单、单据处理、提单背书等服务 | 1.开证:按开证金额0.15%-0.3%,最低300元;简电开证在开证手续费外,另加收100-200元/笔;
2.修改:200元/笔; 3.承兑/承诺付款:按交易金额0.1%-0.2%/季,最低200元; 4.付款/偿付:按交易金额0.1%-0.2%,最低50元,最高1000元; 5.不符点处理:50-100美元/笔; 6.审单:100-200元/套单据; 7.退单:200元/笔; 8.有效期内撤证:100元/笔; 9.单据处理:20-60美元/笔; 10.提单背书:按交易金额0.05%-0.1%,最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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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 1.开立信用证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每增加30天,按开证金额或未到账金额加收0.025%的手续费,收取全额保证金的不加收;
修改若为增额修改或延展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按开证项目标准补收,不另收取修改手续费; 承兑/承诺付款对未存保证金部分收取,最低200元,不足一季按一季计收,低风险业务或收足保证金的可一次性收取200元/笔; 付款/偿付如果向受益人收取,在付款时按0.1%内扣,最高200美元;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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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5 | 出口信用证 | 为客户提供出口信用证项下通知/转通知/修改通知/预通知/修改转通知/预转通知、审单、保兑、转让、撤证、指定融资、催收等服务 | 1.通知及转通知:200元/笔;
2.修改通知、预通知、修改转通知及预转通知:100元/笔; 3.审单:按交易金额0.125%,最低300元; 4.不改变条款转让:300元/笔; 5.改变条款转让:按交易金额0.1%,最高1000元; 6.修改、换单、退单:200元/笔; 7.预审单:200元/笔; 8.转让修改/转让撤销:100-200元/笔; 9.撤证、催收:100元/笔; 10.保兑:按保兑金额的0.2%-2%/季,最低500元; 11.指定融资:按交易金额0.1%-2%,最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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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 1.通知、修改通知及预通知客户在我行交单可以免收;转通知、修改转通知及预转通知向第二通知行收取;撤证可向对方银行收取;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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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6 | 跟单托收 | 为客户提供进口代收、出口托收、退单等服务:
1.进口代收:为客户提供进口代收及进口代收付款等服务; 2.出口托收:为客户提供出口跟单托收及修改托收委托书等服务; 3.退单:根据托收行或付款人指示,将全套单据退回托收行,或根据客户指示,要求代收行/开证行退回全套单据 |
1.进口代收:按交易金额0.1%,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进口代收付款按交易金额0.1%,最低50元,最高1000元;
2.出口托收:按交易金额0.1%,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出口托收修改托收委托书100-200元/笔; 3.退单:100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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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 1.进口代收付款如果向受益人收取,在付款时按交易金额的0.1%内扣,最低50美元,最高200美元;
2.退单的同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07 | 光票托收 | 1.为客户提供光票托收及退票等服务;
2.作为托收行,根据客户委托,代其向国外付款人收取外币金融票据款项 |
1.光票托收:对公,按交易金额0.1%,最低30元,最高1000元;对私,按交易金额0.1%,最低20元,最高200元;
2.光票托收退票:对公,50-100元/笔;对私,20元/笔 |
对公及对私 | 1.光票托收退票同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08 | 保函/备用信用证 | 1.对外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包括对外开立预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投标保函/备用信用证、履约保函/备用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补偿贸易保函/备用信用证、税款保付保函/备用信用证、经营性租赁保函/备用信用证等非融资性保函,为客户提供融资用途的保函/备用信用证(含融资租赁),以及开立除上述保函以外的其他银行书面保证承诺(包括提单遗失担保);
2.保函/备用信用证通知:本行将收到的保函/备用信用证或修改通知受益人或其他银行; 3.保函/备用信用证修改或注销:根据申请人要求,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信息或注销已开立的保函/备用信用证; 4.保函索赔受理:对收到的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的索赔进行审核并通知申请人;保函/备用信用证索赔指受益人委托我行凭保函/备用信用证向担保银行索赔; 5.代开/转开/保兑保函/备用信用证:本行代理委托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对代理行所开保函/备用信用证提供转开或保兑等服务; 6.海关付税保函:我行向海关出具的书面担保,对申请人进出口货物缴税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7.提货保函:信用证项下全套/部分正本海运提单未收到,而货物已到港时,进口商凭银行提货保函的提单可及时提货 |
1.对外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按保函金额的0.03%-2%/年,最低300元;融资性保函按保函金额的0.1%-3%/年,最低1000元;
2.涉外保函/备用信用证通知:200元/笔; 3.涉外保函/备用信用证修改通知:100-200元/笔; 4.涉外保函/备用信用证修改或注销:200元/笔; 5.涉外保函索赔受理及索赔:500-1000元/笔; 6.代开/转开/保兑涉外保函/备用信用证:按照开立保函标准收取; 7.开立海关付税保函:不高于1%/年;海关付税保函修改:不高于100元/笔; 8.提货保函:按交易金额0.05%-0.1%,最低300元 |
对公 | 1.保函/备用信用证修改时,若修改增额,增额部分按开立标准收取,不另收取修改手续费;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09 | 保付加签 | 本行在已承兑的汇票上加注"Per Aval"字样,并签注担保银行名字,对进口商的资质和清偿能力承担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 | 按保付金额的0.1%-1%/年 | 对公 | 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0 | 外汇资本金户/结算账户开户 | 开立单位资本金账户/结算账户等 | 不高于100元/户 | 对公 | 1.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户手续费按照不高于50元/户执行,优惠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
09011 | 代理同业清算 | 我行作为境内人民币代理行为在我行开户的境外参加行开展清算或代理清算服务;我行作为外币代理结算行为在我行开户的境内同业开展外币代理结算服务 | 1.账户维护费:不高于600元/年;
2.付汇:不高于70元/笔; 3.收汇:不高于30元/笔; 4.撤销/修改:不高于50元/笔; 5.对账单电报费:不高于25元/笔 |
对公 | 1.代理同业清算自2022年7月30日起执行;
2.2022年7月30日之前,代理同业清算按协议定价标准执行; 3.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2 | 国际结算业务处理费 | 为我行国际结算客户提供提示承兑、无偿交单、运单背书服务等:
1.提示承兑:向进口商客户提供提示承兑服务; 2.无偿交单:不需付款的信用证及跟单代收项下交单服务; 3.运单背书:在进口商客户已承兑/付款/确认延期付款时,对以我行为收货人的提单和空运单进行背书 |
1.提示承兑:150元/次;如向境外银行或收款人收取按30美元计收;
2.无偿交单:200-400元/笔; 3.运单背书:200-400元/笔; |
对公 | 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3 | 境外汇入款项 | 1.汇入款原币入账:将收到的境外汇入款项以原币形式记入客户账户;
2.汇入款修改/退汇:应受益人要求,修改汇入汇款信息;或因汇款信息有误等原因,向汇出行退汇 |
1.汇入款原币入账:对公,不高于交易金额的0.1%,最高1000元;对私,免费;
2.汇入款修改/退汇:对公,汇入款修改50-100元/笔,退汇25-50美元/笔;对私,汇入款修改20元/笔,退汇10美元/笔 |
对公及对私 | 1.汇入款修改/退汇同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退汇费用内扣;
2.跨境人民币(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4 | 境内外币汇款 | 通过本行系统境内各级行,汇款至客户指定收款人账户;或通过境内同业,汇款至客户指定收款人账户 |
1.对公:境内系统内汇款按交易金额0.05-0.1%,且最低20元,最高500元;境内系统外汇款按交易金额0.1%,且最低20元,最高500元; 2.对私:境内系统外汇款不高于交易金额0.1%,且最低20元,最高250元 |
对公及对私 | 本行外汇同城划转不收费,同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
09015 | 境外汇出汇款 | 为客户提供境外汇出汇款及汇出汇款全额到账、汇出汇款修改/止付/退汇等服务:
1.汇出汇款:通过我行的境外代理行,汇款至客户指定收款人账户; 2.汇出汇款全额到账:通过我行的境外代理行,将汇款全额汇入客户指定收款人账户; 3.汇出汇款修改/止付/退汇:本行应客户要求,修改汇出汇款信息;止付汇出汇款;指示汇入行退汇 |
1.境外汇出汇款:对公,按交易金额0.1%,且最低50元,最高1000元;对私,按交易金额0.1%,且最低20元,最高200元,环球汇票开票每笔最低收费50元;
2.汇出汇款全额到账:对公,按交易金额0.1%,且最低50元,最高1000元;美元全额到账服务(针对汇往非美国地区汇款):每笔加收25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境外行费用;欧元全额到账服务:每笔加收25欧元或等值人民币境外行费用;对私,按交易金额0.1%,且最低20元,最高200元。每笔加收25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境外行费用; 3.汇出汇款修改/止付/退汇:对公,汇出汇款修改50-100元/笔,止付及退汇100-200元/笔;对私,汇出汇款修改20元/笔,止付及退汇50元/笔,对私环球汇票止付每笔收费100元 |
对公及对私 | 1.同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货到付款增收报关单查询费用2元/张;报关单查询费可视情况免收;
2.全额到账服务加收的境外行费用由境外代理行制定并收取,不可下浮;部分币种、国家或地区不适用汇出汇款全额到账服务; 3.对公欧元汇出汇款全额到账自2022年7月30日起执行;2022年7月30日前,对公汇出汇款全额到账按交易金额0.1%-0.2%,且最低50元,最高1000元,每笔加收25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境外行费用执行; 4.跨境人民币(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6 | 转汇 | 我行作为中间行,汇款至客户指定收款人账户 | 15-30美元/笔 | 对公 | 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7 | 查询 | 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向国外银行进行业务查询的服务 | 1个月内查询免费;
1个月以上:对公,不高于100元/笔;对私,不高于50元/笔 |
对公及对私 | 1.SWIFT电讯费和国外银行费用按实收取;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8 | 电报费 | 向境内、外(含港澳台)发送业务所需报文,包括但不限于SWIFT报文、CIPS报文、电证系统报文、对账电文等 | 1.向境内外发送全电信用证或保函报文:300-600元/笔;
2.向境内发送普通报文:对公,20-40元/笔;对私,15元/笔; 3.向境外发送普通报文:对公,非港澳台地区150元/笔,港澳台地区80元/笔;对私,80元/笔; 4.按日为各类客户向境外发送SWIFT对账电文:1000元/户/月 |
对公及对私 | 1.向境内发送全电信用证或保函报文自2022年7月30日起执行;
2.涉及单据等实物传递的,据实收取实物传递费用; 3.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19 | 福费廷 | 1.融资安排:为客户提供福费廷业务查询、询价、融资安排等服务;
2.融资承诺:承诺为客户票据办理福费廷业务,并作相应资金安排 |
按票面金额的0.1%-2%/年 | 对公 |
1.融资承诺费在出口商/卖方承诺卖出票据或转让已承诺付款项下应收账款至实际融资日超过14天时收取,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2.福费廷业务种类包括自营福费廷、福费廷二级市场和代理福费廷,相关收费标准参照所列项目执行; 3.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20 | 风险参与 | 我行通过出资金或不出资金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参与风险主体的信用风险,提供询报价安排以及报文发送和确认等风险参与业务服务 | 按交易金额的0.1%-2%/年 | 对公 |
1.可向对方银行收取;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21 | 国际贸易金融服务 | 1.出口应收账款管理服务:为客户提供出口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如出口应收账款回款监测、到期提醒、到账通知、回款核对等出口应收账款基础管理服务;出口应收账款池的入池、出池、建池、续池等应收账款池管理服务;基于出口应收账款买断的风险承担等服务;
2.境内外资金服务:基于承担保付或付款责任,为客户提供风险承担、海外资金安排、询报价等服务;为同业提供代付资金安排、询报价、单据审核、受托支付等服务; 3.出口信贷服务:为客户提供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的融资安排及贷款承诺等服务 |
1.出口应收账款管理服务:按应收账款金额的0.1%-2%/年收取;
2.境内外资金服务:按保付或代付金额的0.1%-2%/年收取; 3.出口信贷业务:协议定价 |
对公 |
1.出口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境内外资金服务自2023年1月27日起执行; 2.2023年1月27日之前,出口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境内外资金服务按交易金额的0.1%-2%逐笔计收标准执行; 3.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出口信贷业务服务费; 4.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22 | 国际保理服务 | 为客户办理国际保理提供额度申请、单据处理、托收服务以及担保信用风险等服务 | 保理费:出口保理按发票金额0.5%-1%/笔;进口保理按发票金额0.5%-2%/笔 | 对公 |
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23 | 转贷款服务 | 1.外国政府转贷款服务:为客户办理外国政府贷款一类项目、二类项目、三类项目转贷服务;
2.外国政府贷款代理银行服务:为客户提供对外联络、咨询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审核、债务核对与统计等服务; 3.国际商业转贷款服务:为客户提供银行外债额度占用、境外资金筹集、询报价、单据审核收付款等服务 |
1.外国政府转贷款服务:按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执行;
2.外国政府贷款代理银行服务:按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执行; 3.国际商业转贷款服务:按不高于转贷余额的1%/年 |
对公 | 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24 | 银行询证函或资信证明 | 1.对境外汇入资金出具证明材料,以供企业作为验资证明而开具银行询证函;
2.为境外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而开具资信证明 |
1.银行询证函:100-200元/份; 2.资信证明:60-300美元/笔 |
对公 |
1.资信证明收境外银行/客户;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银行询证函费用,自2021年12月11日开始执行 |
09025 | 国际业务综合服务 | 为客户提供国际业务综合金融服务,如市场形势分析、业务需求分析、业务方案设计、外汇政策咨询、反洗钱政策咨询、汇率风险分析、国别风险分析等服务;为代理行、境外分支机构提供跨境联动及客户互荐等服务 | 协议定价 | 对公 | 1.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2.跨境人民币业务收费参照外汇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
09026 | 农银速汇通 | 为个人客户提供的外汇快速跨境汇款业务 | 15美元+交易金额的0.25%,且最低15美元,最高50美元 | 对私 |
注:1.本行ATM、POS、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渠道的转账汇款、存取现业务(不含信用卡)收费标准统一列示在“人民币非基本结算业务”。
2.以上(一)至(九)类优惠、暂不收取和免费项目自2023年7月15日起执行,至本价格目录失效日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