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贷”是指本行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资金需求的贷款。
“农业生产托管贷”客户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以及其他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
“农业生产托管贷”用于借款人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融资需求,包括:
(一)生产资料、人工费用等日常托管服务资金周转。
(二)仓库、厂房等托管服务设施建设。
(三)农业机械、烘干设备、检测仪器等托管服务设备购置。
•适用范围广:可用于日常托管服务资金周转、托管服务设施建设、托管服务设备购置等。
•覆盖客户广: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以及其他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组织。
•贷款期限长:日常托管服务周转,最长可达3年;服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最长可达10年。
•还款方式活: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现金流量特点、贷款期限以及外部监管规定要求,合理采取利随本清、定期结息到期还本、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
温馨提示:年化利率(单利)最低可享受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最终可贷额度和利率以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详询贷款经办行
符合以下条件农机具可抵押
1.功率在14.7千瓦(20马力)及以上的自有大中型农机具。
2.属于农业规模化、智能化生产急需的高端、复式及政府部门大力引导使用的机具。
3.安装了终端定位设备,能够随时监控运行轨迹、作业数据。
符合以下条件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纳入了政府财政补贴范围,办理了农业保险。
2.与农业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资金纳入监控管理。
贷款受理:政府部门名录库内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直接受理。非政府部门名录库内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需纳入政府名录库后,才可以受理。
调查审批
担保手续
借款合同
贷款发放
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