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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对公产品

季节性收购贷款

产品定义

  本产品是指在农副产品收购旺季,为解决农副产品加工、流通、储备企业正常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满足其收购资金需求而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产品主要面对有季节性收购资金需求的AA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能超过9个月,不得循环使用,到期必须收回。

功能和特色

  本产品主要是为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收购旺季资金需求量大、时限要求高等困难而设计,对借款人准入和资金需求等有明确的限定。

  季节性收购贷款实行“封闭运行、期限管理、专款专用、库贷挂钩”的管理方式。产品主要特色为根据农副产品收购资金需求特点,可超企业授信理论测算值为借款人核定授信,超30%(含)以内需农业银行一级分行审批,30%以上需按照农业银行相关信贷制度报批。

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银行对业务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三)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

  (四)根据合同约定逐笔核贷,逐笔放贷

  (五)积极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六)按期足额收回信用

办理渠道

  所有经授权的三农事业部辖属经营机构均可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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