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保兑是指农业银行受贵公司(受益人)或开证行委托,在开证行之外,对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受益人独立承担付款、迟期付款、承兑或议付责任的一项确定承诺。
当贵公司对开证行或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不了解,认为有风险时,农业银行的保兑可在开证行之外增加信用保证,降低来证银行和国家风险,使贵公司得到双重付款保证。
1、农业银行应贵公司或开证行申请,对出口信用证加具保兑。
2、贵公司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农业银行审单。若发现单据不符点,将建议贵公司及时换单。若单据审核无误,农业银行将做出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
3、我行向开证行寄单索汇,收到国外付款后用以归还我行保兑付款款项。
1、贵公司在与进口商洽谈业务时,最好避免“软条款”信用证,同时应确定安全、便捷的索汇路线,以保证安全收汇。
2、审单环节贵公司需提交:(1)《客户交单联系单》(2)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3)正本信用证。
3、信用证保兑业务融资利率视开证行资信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