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是农业银行作为贵公司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跟单信用证,为贵公司办理的信用证结算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通知、转通知、撤销、转让、审单、寄单索汇、出口收汇等业务。
1、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并为贵公司提供了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2、贵公司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取得开证行的无条件付款承诺,而单据质量完全处于贵公司的控制之下。
3、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
4、贵公司收到信用证,表明进口商已经基本落实了进口所需的手续,保证了贸易合约的履行。
5、贵公司可以凭出口信用证和信用证项下单据向农业银行申请出口前和出口后融资。
1、农业银行收到开证行来证后通知贵公司。
2、贵公司向农业银行交单。
3、农业银行审单。若发现单据不符点,将建议贵公司及时换单。
4、农业银行向开证行寄单索汇。
5、贵公司收到国外付款后,及时根据国家外管政策办理结汇或入账及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1、贵公司在与进口商洽谈业务时,最好避免“软条款”信用证,同时应确定安全、便捷的索汇路线,以保证安全收汇。
2、审单环节贵公司需提交:(1)《客户交单联系单》(2)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3)正本信用证。
3、贵公司如坚持不符点出单,银行办理贸易融资难度较大。
4、银行在收汇、结汇、入账等环节将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5、贵公司如想撤证,需提交(1)撤证申请书;(2)信用证正本及有关附件。待开证行确认撤证后,信用证方才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