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中秋,迎国庆,百亿积分加倍赠!(2024年9月)
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7日。
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商务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均不参与活动)
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7日期间,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不参与卡种除外)累计人民币消费满1万元,即有机会于消费达标2日后(不含达标当日)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每日8点至22点,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农情相伴,领取如下权益券各1份(需分别领取):
权益券1:券名称《积分加倍(2024年9月)快捷支付2倍积分》,领取后自领取当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不参与卡种除外)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多多支付、抖音支付、程支付人民币消费可享2倍积分(部分特殊场景除外),每位客户通过本权益券可获得的积分上限为10万积分,所获积分有效期最长13个月(即2024年9月累计的本活动积分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2024年10月累计的本活动积分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本权益券名额15万份,于9月20日8点一次性释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权益券2:券名称《积分加倍(2024年9月)线下消费2倍积分》,领取后自领取当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不参与卡种除外)通过线下渠道的人民币计积分消费可享额外2倍积分(快捷支付消费、外币消费、不计积分的线下消费不享受本权益),每位客户通过本权益券可获得的积分上限为10万积分,所获积分有效期最长13个月(即2024年9月累计的本活动积分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2024年10月累计的本活动积分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本权益券名额15万份,于9月20日8点一次性释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1.达标统计规则。
(1)达标统计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7日。
(2)达标统计对象: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持有附属卡的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
(3)不参与卡种包括:商务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单标外币卡:指仅可在境外、海淘等场景使用外币账户消费的信用卡,且卡面仅带有Visa、万事达卡组织标识(不包含万事达全球支付白金卡等可境内消费的信用卡)。
(4)达标统计规则:主卡持卡人名下所有农行信用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不参与卡种除外)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及笔数均计算在内,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符合条件的消费不包括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年费、利息、逾期违约金、手续费等,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不包括外币交易。已发生的交易若在达标统计期间发生退货(含部分退货)交易,将冲减客户累计消费金额;达标统计期间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结束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或撤销交易,导致客户消费金额发生变化影响达标情况的,我行将相应取消客户获奖资格。本活动不提供容时容差服务。客户如有以下情形,视为未达标:(1)未在指定期限消费;(2)指定期限内消费金额未达标(包括因发生退货等问题导致消费金额未达标)。
温馨提示:若客户持有商务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华润通联名卡(不参与卡种)中的一种或几种,同时持有非以上类型的卡片(普通信用卡),则达标统计仅包含普通信用卡的消费。归属于不参与卡种的所有附属卡仍为不参与卡种,例如主卡为航空联名卡,附属卡为环保卡,则该环保卡附属卡的消费也不纳入统计(但作为主卡独立存在的环保卡属于纳入统计的普通信用卡)。
2.权益券1和权益券2领取和查询规则:
(1)领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8点至22点,客户需在达标2日后(不含达标当日)且在上述时间段内领取(若领取时还有名额)。
(2)领取路径:农行掌银APP信用卡-农情相伴
(3)领取方式:两种权益券需分别领取。
(4)查券方式:领取成功10分钟后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优惠券-已使用查看。若该路径无券则未领取成功。
(5)每位持卡人权益券1和权益券2仅有机会各领取1张;领取成功后有效期至10月15日,过期自动作废;两类权益券各限量15万份,均于9月20日8点一次性释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6)积分查询方式:客户领取权益券,且发生符合权益券积分累计条件的人民币消费,积分到账时间不晚于合格消费发生2日(含当日)后,客户可于消费发生2日后(含当日)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积分-积分明细查看积分累计情况。权益券1对应积分累计明细描述包括“积分加倍(2024年9月)快捷支付2倍积分”字样,权益券2对应积分累计明细描述包括“积分加倍(2024年9月)线下消费2倍积分”字样。
3.权益券1使用规则:
“微信支付(财付通)、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多多支付、抖音支付、程支付”渠道消费指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且以上入账交易类型为“网上消费”或“网上支付”:
(1)微信支付(财付通):通过微信APP扫码与被扫、微信APP收银台支付、其他APP选择“微信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2)支付宝:通过支付宝APP扫码与被扫、支付宝APP收银台支付、其他APP选择“支付宝”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3)京东支付:通过京东旗下APP(京东商城、京东金融等)扫码支付、被扫支付或通过京东旗下APP收银台支付选择“京东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4)美团支付:通过美团、大众点评、美团外卖、美团打车等美团旗下APP支付选择“美团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5)多多支付:通过拼多多APP支付选择“多多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6)抖音支付:通过抖音APP支付选择“抖音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7)程支付:通过携程旅行、去哪儿APP支付选择“程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温馨提示:使用前述活动细则中所述不参与卡种的卡片的以上渠道消费不累计权益券1积分;在各APP收银台选择“云闪付”消费,以及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多多支付、抖音支付、程支付缴纳税费等特殊场景消费交易(交易类型不为“网上消费”或“网上支付”)以及通过各APP渠道消费时选择分期支付等不符合前述条件的消费不属于权益券1所指定的消费,不累计权益券1积分。
以上所有渠道符合条件的消费合并计算上限。
4.权益券2使用规则:
权益券2可累计额外2倍积分的线下消费包括非权益券1渠道且可以累计积分的线下刷卡、插卡、挥卡、云闪付等渠道的普通信用卡消费。只有在该笔普通信用卡消费可累计积分的情况下,客户领取的权益券2方对该笔消费生效(不参与卡种的消费不生效),享受额外2倍积分。举例说明如下:客户A一笔刷卡消费1000元无积分,其领取的权益券2对该笔刷卡消费不生效,该笔交易无积分累计;客户B一笔普通信用卡刷卡消费2000元可累计2000积分,若其领取的权益券2在有效期内,则可额外享受权益券2赠与的4000积分;客户C一笔航空联名卡刷卡消费2000元可累计2000积分,其领取的权益券2在有效期内,但不享受权益券2。
同时对于《个人客户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中所列指定商户类别设置的单笔和单月累计上限,不因权益券2而改变。
5.其他规则:
(1)本活动权益券1和权益券2不与公务卡等指定卡片额外0.5倍积分、浙大校友卡微信支付宝额外1倍积分活动叠加。若一笔交易同时符合以上活动和本活动,则该笔交易可累计的活动积分数为以上活动中可累计积分数最高的(若积分数相同则优先活动结束时间较早的)。
举例说明如下:客户A在2024年9月30日成功领取到本活动权益券1,2024年9月1日成功领取《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则其在2024年10月1日使用公务卡通过支付宝消费10元,可获得《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活动赠与的10积分和本活动权益券1赠与的20积分(假设此时未到上限),不享受公务卡额外0.5倍(即5积分);B客户在2024年9月30日领取本活动权益券2,在2024年10月1日时其权益券2剩余可累计积分额度为1000积分,则其在2024年10月2日使用公务卡通过刷卡消费4000元(假设该笔消费为计积分消费),则该笔消费可获得4000积分和公务卡额外0.5倍赠与的2000积分,不享受本活动权益券2(即1000积分)。
(2)本活动权益券1与《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活动券可叠加。
举例说明如下:客户A在2024年9月30日成功领取到本活动权益券1,2024年9月1日成功领取《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则其在2024年10月1日使用普通信用卡通过支付宝消费10元,可获得《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活动赠与的10积分和本活动权益券1赠与的20积分(假设此时未到上限),使用航空联名卡等不参与卡种支付宝消费10元仅可获得《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活动赠与的10积分;B客户在2024年9月30日领取本活动权益券1,在2024年10月7日成功领取《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则其在2024年10月1日使用普通信用卡通过支付宝消费10元,仅可获得本活动权益券1赠与的20积分(假设此时未到上限)。
(3)参与活动的普通信用卡的附属卡符合本活动权益券1或权益券2积分赠与条件的消费,将累计至对应主卡持卡人的普通积分账户中,且所有主卡和附属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合并计算上限。使用前述活动细则中所述不参与卡种的卡片的任何消费均不参与本活动权益券1或权益券2积分累计。
(4)其他积分规则详见《个人客户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
6.活动通用规则:
(1)活动期间,持卡人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咨询活动相关问题。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向农行信用卡中心提出查询的,将视为持卡人认同获奖状态。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已获取的积分将被追回。包括: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卡片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3)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牟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获取奖励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奖励,并取消持卡人继续参与本活动及后续本系列活动的资格。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奖励的权利。
(4)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