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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证券投资托管

一、产品定义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RQFII)制度,是在我国实行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的情况下,有限度的开放资本市场,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的一种重要措施。2011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标志着RQFII制度正式开始试点。随后,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发布关于实施该试点办法的规定,标志着RQFII制度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

二、功能和特色

  RQFII证券投资托管指我行向RQFII客户提供安全保管、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代理投票服务等一系列境内证券市场托管服务,包括:为RQFII客户开立证券托管账户、人民币资金结算账户,安全保管资产。办理资金汇出、汇入,并保存相关资料。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RQFII或其委托的投资管理人的结算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监督投资运作,发现其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代客户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代客户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管报告。

  我行是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是中国国内最具专业水平的托管银行,拥有高效、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和自主开发的先进托管业务系统,在国内通过SAS70认证,托管服务达到国际标准化要求。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灵活的个性化服务,协助客户在中国资本市场开展证券投资活动。

三、办理流程

  1、RQFII客户与农业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2、我行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助客户制定RQFII证券投资资格和投资额度申请文件,并代客户向相关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

  3、客户取得证券投资资格和投资额度审批后,我行代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及人民币资金账户。

  4、协助客户处理证券交易日常清算核算及投资监督、监管报告报送事宜。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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