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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业务个人付款人授权协议ABC(2022)4054-3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协议关于代收业务规则、声明和承诺、风险警示、民事责任、管辖等的内容,充分了解中国农业银行代收业务办理流程。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经办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或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需要说明,请咨询经办行,或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柜面签约客户:您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即表明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应您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您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本协议自客户和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超级柜台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在超级柜台界面或者在柜外清设备进行点击“确定”或“同意”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网络金融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勾选本协议并进行后续点击“确定”或“提交”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风险提示:开通代收业务意味着收款人在付款人授权范围内向付款人在我行开立的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资金扣划不再需要经过付款人的逐笔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机构(以下简称“我行”)与客户(代收业务付款人,以下简称“付款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代收业务相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业务说明 

  1.1 本协议所称代收业务是指,我行经付款人同意,按照我行与付款人约定的付款条件,接受收款人发起、通过收款人委托的代收机构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将付款人指定账户内的资金扣划至收款人指定账户的支付业务。  

  1.2 付款人签订本协议后,即同意授权我行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按照约定对付款人签约账户扣收款项,并划付至收款人指定账户,且我行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 

  1.3 代收业务项下的收款人信息、付款用途、付款账户、付款周期、付款条件、授权期限、授权事项变更、解约条件、解约方式、解约后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将以交互页面、规则说明或确认书等形式向付款人展示,并提供给付款人确认。上述信息经付款人确认后,即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 我行将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付款人提供代收业务服务,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向付款人逐笔提示代收业务相关信息。

  1.5 除另有约定外,代收业务服务费用由收款人承担。

  二、业务风险提示及责任承担方式

  2.1 付款人承诺为办理代收业务向我行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2 付款人确认与收款人存在真实的资金收付关系。收款人根据与付款人的资金收付关系向我行发送资金划拨指令,我行根据指令进行资金划转,不对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基础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进行实质性审查,我行的代收行为不受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基础协议及其纠纷的影响。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因基础协议产生的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行不介入上述纠纷,不承担相关责任。基础协议是指,收款人与付款人已达成的收款人有权向付款人收取一定款项的合意。 

  2.3 付款人同意,因收款人扣款指令信息不完整、不明确、存在乱码等导致我行无法执行的,或收款人扣款指令错误导致我行扣款差错的,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我行的事由导致不能及时划扣款项、资金划转错误等的,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付款人承诺在约定的账户中保留足够的余额,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及时查询扣款信息,如有未按期足额扣款、扣款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等情形的,应及时与我行联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因账户余额不足、账户被冻结、销户等原因而导致的无法成功扣划资金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付款人自行承担。

  三、客户信息保护

  3.1 在提供代收业务服务、履行协议和开展风险管理的处理目的和使用范围内,我行将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需要,通过付款人办理代收业务的渠道(如中国农业银行柜面、超级柜台、网络金融渠道)处理付款人的以下信息: 

  3.1.1 敏感个人信息。 

  包括身份证件号码、金融账户信息(付款人账号、账户余额、扣款记录)。本业务下我行为提供代收业务服务、履行协议和开展风险管理的目的,有必要以采集、存储、使用、传输、删除的方式处理上述信息。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为实现前述处理目的所必需、满足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以及应对可能的争议解决所必需的最短时间。

  付款人应充分了解,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导致付款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3.1.2 一般个人信息。 

  包括姓名和联系方式。本业务下我行为提供代收业务服务、履行协议和开展风险管理的目的,有必要以采集、存储、使用、传输、删除的方式处理上述个人信息,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为实现前述处理目的所必需、满足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以及应对可能的争议解决所必需的最短时间。

  付款人应充分了解,一般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损害付款人的隐私权,干扰付款人的日常生活。 

  3.2 为提供代收业务服务及满足国家监管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付款人同意我行向反洗钱相关机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提供上述信息。

  3.3 付款人同意,以上信息为我行提供本业务基本功能所必需的必要个人信息。上述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影响付款人正常交易。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我行处理以上信息,可能导致我行无法提供本业务基本功能或履行我行需向付款人承担的义务。 

  3.4 我行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严格按照约定目的处理个人信息,不做篡改或违法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非法使用、泄露或出售,确保信息安全。如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我行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 本协议项下与客户信息保护相关的通用规则,如客户行使法律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请参见中国农业银行在官方网站发布并不定时更新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个人版)》的相关内容。 

  四、协议变更与终止 

  4.1 我行可基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外部监管规定、维护客户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进行系统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等原因变更本协议、暂停或终止代收业务服务,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对外公告。付款人不同意的,有权在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尽义务后解除本协议并应及时办理本协议的终止手续。付款人在公告后继续办理代收业务的,视同接受本协议变更后的内容。 

  4.2 付款人同意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付款人申请终止签约账户下全部代收业务的; 

  (2) 我行终止代收业务,并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告的; 

  (3)付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我行终止代收业务的。 

  五、其他 

  5.1 本协议所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5.2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履行。 

  5.3 付款人在付款人在接受我行代收业务服务的过程中遇有问题的,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或到中国农业银行线下营业网点咨询。 

  5.4本协议条款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点击下载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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