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s! 您现在看到的是农行网站手机版,全屏展开, PC版更舒适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服务 > 服务公告

服务信息

储蓄国债业务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按照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安排,2026年4月10日至19日我行在柜台、网银和掌银同步销售2026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两期国债的详细信息详见《国债业务公告2026年第50号》和《国债业务公告2026年第53号》。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4月10日,我行网银和掌银销售两期国债的最大额度为21.84亿元,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最大额度分别为9.828、12.012亿元。

  感谢您对储蓄国债业务的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

  2026年4月8日

附件:

  国债业务公告2026年第50号

  2026年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即将开始,现将2026年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储蓄国债(电子式)为记名国债,通过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称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向个人发行,不可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

  二、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面值以100元为单位。投资者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前,需在承销团成员处开立实名制个人国债账户,并绑定资金账户。单一个人国债账户购买单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得超过100万元。

  三、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自发行开始日起计息,按年付息,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财政部于付息日或还本日通过承销团成员将储蓄国债(电子式)本息支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取消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当期国债取消发行。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取消3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期国债自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四、投资者可以于发行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原购买国债的承销团成员处提前兑取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当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按照当期国债提前兑取条件计息,承销团成员可以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付息日或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不含)起,停止办理当期国债提前兑取等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付息日(含)起恢复办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个人国债账户所在承销团成员查询个人国债账户储蓄国债(电子式)变动情况及余额,还可以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语音复核查询电话(400-666-5000)查询个人国债账户截至上一日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余额。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6年4月3日

分享至:

客服热线: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49539号-1  京ICP备05049539号-5
中国反网络病毒联盟白名单可信应用
中国农业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49539号-1  京ICP备05049539号-5
本网站已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