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定義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產品特點
使用方便,是我國目前使用最普遍的非現金支付工具。
適用對象
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客戶。
使用提示
1、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用於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用於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付現金,也可用於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兩條平行線的,為划線支票,划線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3、支票的持票人委託開戶銀行收款時,應作委託收款背書,在支票背面背書人欄簽章,記載「委託收款」字樣,並在被背書人欄記載開戶銀行名稱。
4、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用於支取現金的支票不能背書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