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代理財政非稅收入收繳業務是指農業銀行代財政部門收繳非稅收入,日終時農業銀行各營業機構及時地把收到的款項划轉到指定的財政專戶,同時同步地把繳款信息匯總上報至財政部門,以便財政部門全面掌握和瞭解非稅收入的收繳情況。
功能和特色
安全、準確、及時收繳、匯划財政非稅收入,並通過匯繳信息的及時錄入和反饋,使財政部門全面掌握非稅收入的收繳情況。
辦理流程
1、根據財政部門與農業銀行的代理協議,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辦法》的有關規定,各級財政部門在農業銀行開設財政專戶,並為執收單位在農業銀行營業網點開設財政匯繳專戶;
2、繳款人或執收單位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農業銀行辦理繳款業務,農行根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將應繳款項划入財政部門為執收單位在農行開設的財政匯繳專戶或財政部門指定的代收單位賬戶;
3、每日營業終了,農業銀行各營業網點將繳入財政匯繳專戶的資金逐戶全額自動匯划至財政專戶,財政匯繳專戶日終餘額為零;同時,將相應的信息完整、準確地傳遞給財政專戶開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