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背書是指信用證項下部分正本海運提單直接寄達貴公司、且海運提單的抬頭為農業銀行,在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未到農業銀行而貨物已到達港口的情況下,貴公司為及時提貨,可將收到的部分正本海運提單提交農業銀行,由農業銀行進行背書轉讓的一種融資方式。
能滿足貴公司及時提貨、避免貨物壓倉的需要,使貴公司既可減少貨物滯留碼頭的倉儲費,又可避免因貨物市場行情及品質發生變化而遭受損失,還可減少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
1、貴公司提交《提單背書申請書》、發票副本、部分正本海運提單、船運公司的到貨通知書或其它能證明貨已到港的材料。
2、貴公司應提供農業銀行要求的擔保措施等付款保證。
3、農業銀行審核通過后,對一份正本提單背書后交客戶提貨。
1、辦理提單背書的基本前提是:(1)近洋貿易;(2)目的港為中國港口;(3)采用信用證結算,信用證應要求提交部分以開證行抬頭的正本已裝船海運提單,開證行為農業銀行。
2、如收到的正本海運提單與貴公司申請辦理提單背書時所提交的單據不一致,農業銀行將先對外拒付,在核實提單有關情況后再接受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