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保外貸業務,即農業銀行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性涉外擔保業務,是指在境內企業(申請人)向農業銀行出具無條件、不可撤銷反擔保的前提下,由農業銀行境內分行為該企業在境外註冊的全資附屬企業(借款人)或參股企業向農業銀行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行等(受益人)開立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由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融資的業務。
內保外貸主要是為支持境內企業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促進投資便利化,有效解決中國境外投資企業融資難等問題。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已為農業銀行核准一定額度,在額度內,農業銀行為內保外貸業務提供的涉外擔保無須再逐筆向國家外管部門報批,程序相對簡單、快捷。
1.申請人(境內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資信狀況良好,具有充足的反擔保能力;
(2)具有農業銀行核定的授信額度或出具全額保證金;
(3)符合融資類保函申請人的基本條件;
(4)願意為借款人融資向農業銀行提供無條件且不可撤消的反擔保;
2.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關於境內機構涉外擔保的有關規定;
(2)如為境外貿易型企業,淨資產與總資產比例不得低於10%;如為境外非貿易型企業,淨資產與總資產比例不得低於15%;
(3)已在境外依法註冊;
(4)已向外匯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5)借款人不得為虧損企業;
(6)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
(7)農業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向農業銀行境內分行申請開立保函,農業銀行境內分行審查申請人資信情況、被擔保人的基本狀況及反擔保落實情況,農業銀行境內分行向受益人開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農業銀行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融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