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定義
銀行信貸證明業務是指銀行應申請人(投標人)、招標人或項目業主要求,在項目投標人資格預審階段以出具《銀行信貸證明書》的形式,向招標人承諾,當申請人(投標人)中標後,在中標項目實施過程中,滿足申請人(投標人)在《銀行信貸證明書》項下承諾限額內用於該項目正常、合理的信貸需求的一種表外信貸業務。
功能和特色
銀行信貸證明適用於本外幣流動資金貸款和票據融資業務。對招標人表示承諾,具有法律效力。
辦理流程
(一)提出書面申請
(二)除提供基本生產經營、財務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項目資料
1、使用政府投資的項目,提供有權部門同意立項的批准文件、有相應資質的機構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文件;
2、根據有關部門要求提供環保評價報告及批准文件、特殊行業批准文件、其他批准文件;
3、資本金和其他建設、生產資金籌措方案及落實資金來源的證明材料;
4、其他前期準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