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貸款是農業銀行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融資。
固定資產貸款根據項目運作方式和還款來源不同分為項目融資和一般固定資產貸款;按用途分為基本建設貸款、更新改造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其他固定資產貸款等;按期限分為短期固定資產貸款、中期固定資產貸款和長期固定資產貸款。
1.提出書面申請。
2.除提供基本情況、生產經營、財務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項目資料:
(1)使用政府投資的項目,提供有權部門同意立項的批準文件;需政府核準的項目,提供有權部門核準文件;對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提供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文件;需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投資項目,提供主管部門批準文件;
(2)涉及環保的,提供環保評價報告及批準文件等;
(3)涉及用地的,提供建設用地合法手續的證明材料;
(4)資本金和其他建設、生產資金籌措方案及落實資金來源的證明材料;
(5)擔保的有關資料;
(6)固定資產貸款調查評估需要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