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本行已采用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若H股股东希望收取未来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请填妥回条并交回H股证券登记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bchina.ecom@computershare.com.hk,并注明姓名、地址以及收取未来公司通讯印刷本的要求。请注意,收取未来公司通讯印刷本之指示由收悉指示当日起计一年内有效,除非被撤销或取代(以较早者为准),此后将过期。
有关本行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和要求收取公司通讯印刷本回条之详情,请查阅本行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的以下通知信函及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