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中小企業動產質押融資業務是指農業銀行向縣域中小企業法人客戶提供的以動產質押為擔保方式的各類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等短期融資業務。
拓寬縣域中小企業客戶融資擔保渠道,滿足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短期流動資金需求。
一、對借款人能提供的質物質押方式設定較靈活,既可實行靜態質押,也可實行滾動質押。對質物既能采取現場監管也可采取移庫監管。
二、農業銀行能接受的動產質物種類較多,包括鋼材類、有色金屬類、化工原料類、大宗農副產品、木材、石油、煤炭、化肥等。
一、業務申請。辦理業務時,借款人應向農業銀行提交借款申請書。
二、業務受理。農業銀行受理后,須要求借款人提供以下資料:
(一)企業基本資料。
(二)質物權屬證明、清單及基本資料。
(三)企業財務報表、公司章程,出質人出具同意提供質押擔保的承諾書或董事會決議等。
(四)農業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業務審批。農業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
四、合同簽訂。簽訂借款和擔保合同。
五、貸款發放。根據合同約定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