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2025)4078
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樂分易」分期付款業務條款及細則
申請人在申請辦理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樂分易」分期付款業務前,請申請人先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條款及細則涉及產品和服務的性質、數量和質量、利息和利率、價款或者費用、費率、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免責條款、個人信息保護、糾紛解決等內容的條款。請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瞭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需咨詢或投訴,請致電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40066-95599,021-61195599)。申請人如申請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樂分易」分期付款業務,即表示申請人已閱讀、知悉並同意遵守本條款及細則。
一、業務提示
(一)分期付款利息(以下簡稱「分期利息」):樂分易分期利息計息方式包括按分期本金固定計息和按分期本金餘額計息兩種。分期本金指本細則項下經農業銀行核定的申請人應分期償還的交易金額。
1.固定計息方式下,分期利息按分期本金乘以適用的分期利率計算。分期利息對應的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為單利,系根據依約正常還款的申請人現金流計算的年化內含報酬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計算公式如下:

(注:n為年內期數,T為總年數,由此計算得出的IRR即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因交易金額、交易時間、還款方式、還款時間等不同,可能出現實際年化利率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存在差異。)
2.餘額計息方式下,分期利息按分期本金實際佔用天數計算,計息公式為:分期利息=分期本金×實際佔用天數×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
分期利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年利率、具體可辦理的計息還款方式以申請人申請業務時的農行系統顯示或業務憑證為準。兩種計息方式下的還款方式相關事宜,按照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執行。
(二)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及應付分期利息在每月賬單日計入信用卡當期賬單最低還款額,申請人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當期賬單最低還款額的,視為逾期還款,應按最低還款額未償還部分的5%(最低1元人民幣),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申請人須在當期賬單到期還款日(含)前全額歸還賬單列示的全部應還款額(含當期應還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往期未還的應還款額及利息等),否則農行將對當期賬單的全部透支款項收取自賬單日起至持卡人實際還款日(不含)期間的透支利息,該透支利息適用的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為18.25%,按月計收復利(近似折算年化利率=日利率×365天,受每月天數及申請人還款情況等因素的影響,實際年化利率與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異)。
二、業務定義。「樂分易」分期付款業務(本細則下簡稱「樂分易」)是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細則下簡稱「農行」)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在審批通過後為申請人授予分期額度供其購買商品或服務,申請人在農行指定的商戶類型範圍內使用該分期額度支付購買款項,或申請將部分分期資金轉入申請人本人借記卡,並按約定期數分期還款的綜合消費類分期產品。
三、業務申請。申請人可前往中國農業銀行營業網點或登錄農行網站公佈的手機線上申請鏈接等渠道申請辦理信用卡「樂分易」分期付款業務,申請辦理時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件。
農行有權依據申請人資信狀況及商業判斷,獨立決定是否同意申請人的申請及給予申請人「樂分易」分期額度。申請成功的,農行將為申請人核發分期專用卡或將申請人指定符合條件的已有農行信用卡轉為分期專用卡,加載分期額度,並實時通過短信方式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未收到辦理結果的,可通過客服等渠道查詢。
四、分期專用卡是農行發行的銀聯人民幣單幣種金卡,用於加載和使用分期額度。分期專用卡禁止透支取現和各類投資理財類業務簽約等功能。
五、「樂分易」分期額度為獨立額度,不與其他信用卡或分期額度共享,自額度加載日開始生效,有效期92天,過期額度自動失效。
有效期到期前10日(含)內,申請人可通過農行掌銀等渠道申請延長92天有效期。農行有權依據申請人資信狀況及商業判斷,獨立決定是否同意申請人的分期額度有效期延長申請。如申請延長有效期成功,農行將實時通過短信方式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未收到辦理結果,可通過掌銀等渠道查詢額度有效期。分期專用卡累計透支金額不超過樂分易分期授信額度。
六、「樂分易」分期額度可用於購買合法消費用途的商品或服務,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股票、期貨及其他權益性投資)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
七、「樂分易」分期額度使用方式包括:
(一)申請人可使用分期專用卡在指定類型商戶消費。分期專用卡賬戶當日累計透支消費本金達到分期起始金額50元的,農行按約定分期期數和分期利率轉為分期本金,並按月收取分期利息,當日累計透支消費本金不滿50元的,列入賬單欠款進行正常還款。
申請人同意,農行可視市場及風險情況調整指定類型商戶範圍,並經農行官方網站(首頁-信用卡-分期理財)等渠道公佈後生效。
(二)申請人可通過掌上銀行等渠道將部分分期資金轉至本人借記卡使用。轉至借記卡的金額計為分期本金,已使用分期授信額度,無論是否實際使用均須還本付息。
轉入借記卡的單筆金額最低2000元人民幣,累計金額最高不超過「樂分易」分期額度的50%,且申請人名下所有農行信用卡累計透支取現和透支轉賬餘額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分期期數最長不超過24期。具體可轉金額和可選擇期數以申請時系統界面顯示為準。
(三)申請人可使用分期專用卡在農行合作分期商戶進行分期消費。申請人可通過POS屏幕、支付頁面等瞭解並確認分期本金、分期期數、分期利率及分期年化利率等信息。本場景下分期利率、年化利率可能與申請業務時的約定存在差異,具體以實際支付頁面顯示信息為準,請申請人在辦理時確認。
八、「樂分易」支持的分期期數有12期、24期、36期、48期、60期,不同還款方式、額度使用方式支持的期數範圍不同,具體以農行系統顯示為準。申請人可通過農行掌上銀行、農行信用卡客服熱線渠道在各還款方式允許的期數範圍內申請修改約定的分期期數,修改實時生效,但不影響已轉為分期本金的分期期數。
九、申請人須保留本業務的相關消費憑證,保存時限為成功辦理「樂分易」業務時至該筆業務相關債務結清日止。農行有權基於核查消費用途的需要調閱消費憑證。若申請人未按照本細則的約定使用分期額度、分期資金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資金用途證明的,則視為違約,農行有權按照本細則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採取相應措施。
十、個人信息保護
(一)本條款及細則項下處理申請人個人信息的規則與《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及申請人簽署的信用卡業務有關信息授權書中的規則一致。申請人已清楚知曉並理解《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及申請人簽署的信用卡業務有關信息授權書中關於處理個人信息的全部規則,包括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的個人信息種類、保存期限以及權利行使方式和程序等。
(二)為本條款及細則的訂立和履行之需要,申請人同意農行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申請人簽署的信用卡業務有關信息授權書中的約定對申請人的個人信息進行處理。
(三)農行承諾將依法承擔申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法律責任。本條款及細則項下與客戶信息保護相關的通用規則,如農行的聯繫方式、申請人行使法律規定權利的方式和程序等,請參見農行在官方網站(www.abchina.com.cn)發佈並不定時更新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的相關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農行客服熱線(95599、4006695599)。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申請人出現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違約:(1)申請人申請「樂分易」後,其未按約定使用授信額度或分期資金、辦理虛假交易、將授信額度或分期資金挪作他用、重復貸款、使用不符合約定用途或不配合農行核查資金用途;(2)申請人未按期足額償還透支消費本金、分期本金、分期利息、透支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任何相關費用中任何一項或幾項;(3)申請人向農行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4)申請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糾紛,可能損害農行在本細則下權益;(5)申請人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不繼續履行本細則;申請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不繼續履行本細則;申請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不繼續履行本細則;(6)申請人使用信用卡的相關行為違反法律法規或農行有關業務規定;(7)申請人違反本細則約定,或與農行之間的其他合同或細則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農行有權瞭解並調查申請人基本情況、透支消費本金、分期本金使用情況。申請人出現上述違約事件,或發生農行認為可能影響申請人的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其他情況,或發生其他影響農行債權實現或影響分期本金安全的情形時,農行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1)有權終止本協議、提前收回分期本金或調整、取消授信額度。若未能按期償還分期本金的,農行有權把全部未償還分期本金記入分期專用卡賬單最低還款額,並有權收取由此產生的透支利息、逾期還款違約金、分期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包含但不限於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農行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一切費用,有權直接從申請人在農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划收,依據法律法規和雙方約定不得划收的賬戶除外。農行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細則約定行使抵銷權、解除權或扣划相關款項的,申請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農行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申請人之日起計算。申請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應付數額時,按《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約定的順序清償,雙方另有約定除外。(2)有權宣佈申請人與農行各機構簽訂的其他合同或細則項下債務立即到期,採取或變更資產保全措施。(3)有權要求申請人採取或變更擔保措施。
十二、其他條款
(一)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分期專用卡卡號發生變更,變更後的卡號自動承接原信用卡債務,本細則各條款適用於變更後的信用卡。申請人如需辦理分期專用卡銷卡、銷戶手續,須先清償本細則項下一切剩餘的透支消費本金、分期本金、分期利息、透支利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農行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包含但不限於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費用。申請人卡片到期亦不免除上述義務。
(二)本細則下農行向申請人收取的符合國家稅務徵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事項的款項中均已包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稅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調整,農行將相應調整稅率等相關內容。
(三)農行可基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等原因變更本細則,暫停或終止本業務服務,調整本業務相關的功能權益等;可基於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變更本細則,暫停本業務服務,調整本業務相關的功能權益等,並採用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告、對賬單、信函、手機短信等一種或多種方式通知申請人。該等變更自公告期滿或通知中載明的生效日開始生效,申請人如不接受變更,可於公告期滿或生效日期前結清分期本金、分期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和費用等全部債務後,解除本合約,否則視為申請人同意該等變更,變更後的內容對申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相關服務和對應合約內容。
(四)本條所稱法律法規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五)生效條款。本條款及細則為紙質的,申請人在申請表簽字後本條款及細則生效。本條款及細則為電子形式的,申請人在農行相關界面上通過勾選、簽字或其他方式確認後本條款及細則生效。
十三、固定計息方式特別條款
(一)固定計息方式下的還款方式包括「月等本等息」和「月息年本」,申請人選擇確定後不支持調整修改。
1.「月等本等息」還款方式是指,在分期期限內,申請人按月償還每期分期利息,按月進行分期本金分攤還款。
2.「月息年本」還款方式是指,在分期期限內,申請人按月償還每期分期利息,每12個月進行本金分攤還款。
(二)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分期本金÷分期期數,四捨五入到元位,差額部分在最後一期調整。分期利息分期收取,每期分期利息=分期本金×每期分期利率並四捨五入到分位,差額部分在最後一期調整。分期總利息=分期本金×每期分期利率×期數。具體可辦理的計息還款方式、每期分期利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以申請人申請業務時的農行系統顯示或業務憑證為準。
(三)提前還款。辦理提前還款業務前,賬戶已存在溢繳款的,該款項不自動償還未到期分期本金和分期利息。申請人如需提前還款,須前往營業網點或致電客服申請。
如存在多筆分期,需分別申請提前還款。申請提前還款的時間為分期消費(或轉入借記卡)當日至該筆分期倒數第二期信用卡賬單生成前。「月等本等息」還款方式下,申請人可就部分金額或全部金額申請提前還款;「月息年本」還款方式僅支持全部金額提前還款。
申請人申請提前還款前已計入信用卡賬單的分期利息應按約定支付;提前還款金額及未計賬的分期利息處理方式遵循以下規則,申請人與農行另有約定的除外:
1.部分金額提前還款。
部分金額提前還款的申請金額須為每期應還分期本金的整數倍。申請人申請部分金額提前還款成功後,分期期數自末期相應減少,申請人在余下各賬單週期償還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
2.全部金額提前還款。
全部金額提前還款的申請金額須為全部未到期分期本金。申請人申請全部金額提前還款的,農行按提前還款金額實際佔用天數乘以每日分期利息收取下期賬單分期利息。首期賬單未出情況下,每日分期利息=每期分期利息除以31天;首期賬單已出情況下,每日分期利息=每期分期利息除以下期賬單日和本期賬單日間隔天數。申請人償還剩餘全部應還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後,分期結束。
(四)退貨。已成功分期的消費若發生退貨,退貨金額按照每筆分期建立日期由近及遠順序衝減各分期賬戶,分期賬戶內按照已出賬單分期本金、未出分期賬單本金、息費順序進行餘額衝減。如退貨金額衝減到未出賬單本金且未出賬單本金仍有剩餘,則重算剩餘每期應還本金和分期利息。已收取及已記入賬單的分期利息應按約定支付。
十四、餘額計息方式特別條款
(一)餘額計息方式下的還款方式包括「月等額本息」和「月等本遞減」還款方式。申請人選擇確定後不支持調整修改。具體可辦理的計息還款方式、年利率以申請人申請業務時的農行系統顯示或業務憑證為準。
1.「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指在分期期限內,申請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平均償還分期本息。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月等本遞減」還款方式,是指在分期期限內,申請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二)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四捨五入精確到分位,差額部分在最後一期調整。
(三)提前還款。辦理提前還款業務前,賬戶已存在溢繳款的,該款項不自動償還未到期分期本金和分期利息。申請人須償還全部已出賬單應還款額後,方可前往營業網點或致電客服申請提前還款。如存在多筆分期,需分別申請提前還款。
提前還款金額按照實際佔用天數計息,提前還款本金及利息從申請人扣款賬戶實時扣收。提前還款方式包括全部提前還款(提前結清)、部分提前還款(期數不變、每期還款金額減少,以及期數減少、每期還款金額不變),農行將根據提前還款方式重新計算剩餘每期還款額。
(四)退貨。已成功分期的消費若發生退貨,退貨金額按照分期賬戶建立日期由近及遠順序衝減各分期賬戶,分期賬戶內按照已出賬單分期本金、未出賬單分期本金、息費順序進行餘額衝減。如退貨金額衝減到未出賬單本金,未出賬單本金衝減金額按照實際佔用天數自動計息,剩餘未出賬單本金按照「期數不變、每期還款金額減少」的方式重新計算剩餘每期還款額。已收取及已記入賬單的分期利息應按約定支付。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依據《中國農業銀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及《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