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是指农业银行代财政部门收缴非税收入,日终时农业银行各营业机构及时地把收到的款项划转到指定的财政专户,同时同步地把缴款信息汇总上报至财政部门,以便财政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
安全、准确、及时收缴、汇划财政非税收入,并通过汇缴信息的及时录入和反馈,使财政部门全面掌握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
1、根据财政部门与农业银行的代理协议,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农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并为执收单位在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设财政汇缴专户;
2、缴款人或执收单位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农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农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应缴款项划入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在农行开设的财政汇缴专户或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单位账户;
3、每日营业终了,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将缴入财政汇缴专户的资金逐户全额自动汇划至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日终余额为零;同时,将相应的信息完整、准确地传递给财政专户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