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函是指农业银行承诺客户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金额、利率、期限、用信方式等条件,向客户随时提供不超过约定贷款金额的书面文件。在有效期内不经客户同意银行不得自行撤销承诺。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贷款承诺函只适用于中长期贷款项目,对借款人的贷款项目表示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除提供基本生产经营、财务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项目资料
1、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提供有权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准文件、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环保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特殊行业批准文件其他批准文件;
3、资本金和其他建设、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4、其他前期准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