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投标人)、招标人或项目业主要求,在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阶段以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申请人(投标人)在《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的一种表外信贷业务。
银行信贷证明适用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和票据融资业务。对招标人表示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除提供基本生产经营、财务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项目资料
1、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提供有权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准文件、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环保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特殊行业批准文件、其他批准文件;
3、资本金和其他建设、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4、其他前期准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