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是指当农业银行根据贵公司申请开立的信用证项下正本海运提单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港口时,贵公司可向农业银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书,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贵公司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书。
能满足贵公司及时提货、避免货物压仓的需要,使贵公司既可减少货物滞留码头的仓储费,又可避免因货物市场行情及品质发生变化而遭受损失,还可减少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
1、贵公司提交《开立提货保函申请书》、发票副本、海运提单副本等相关材料。
2、贵公司应提供农业银行要求的担保措施等付款保证。
3、农业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提货担保书交贵公司向船公司提货。
4、贵公司收到正本提单后,必须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书,交农业银行注销。
1、办理提货担保的基本前提是:(1)近洋贸易;(2)目的港为中国港口;(3)采用信用证结算,信用证应要求全套正本已装船海运提单,开证行为农业银行。
2、如收到的正本海运提单与贵公司申请办理提货担保时所提交的单据不一致,农业银行将先对外拒付,在核实提单有关情况后再接受单据。
3、正本提单到达后,贵公司应及时从船公司处用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书,并交还农业银行予以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