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托管是指我行接受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受託人委託,與之簽訂《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托管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安全保管養老保障產品資產的服務。
安全保管養老保障產品財產,負責養老保障產品資產的清算、覈算,監督投資管理人的運作,定期向養老保障產品受託人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提交托管報告及財務會計報告。
加入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的企業或養老保障產品受託人。
(一)賬戶開立
為養老保障產品開立受託財產托管賬戶、投資資產托管賬戶等資金賬戶以及證券賬戶、證券交易備付金二級賬戶、中央國債登記公司債券托管賬戶、申購開放式基金直銷賬戶等投資賬戶,並協助養老保障產品投資管理人開立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賬戶。
(二)實物資產保管
實物資產的托管範圍包括存單、存款證實書、其他有價單證以及其他權利證書。嚴格按照銀行現金和有價單證的交接和保管辦法進行管理,並採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切實保證養老保障產品實物資產的安全。
(三)繳費歸集
按受託人提供的繳費收賬通知核對實收繳費金額,並將核對結果通知受託人。
(四)資金清算
投資管理人實施投資運作後,與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或交易對手方完成交易數據的資金清算,做到及時、安全和準確。
(五)會計覈算和估值
覈算養老保障產品資產淨值,編制養老保障產品財務報表,如實反映養老保障產品運作狀況,按時與投資管理人進行賬務、報表核對,按照估值原則客觀、準確地反映養老保障產品資產的淨值。
(六)待遇支付
根據受託人指令,與賬戶管理人提供的受益人待遇計算資料進行核對,將需支付的資金划至指定的賬戶,並及時將支付結果通知受託人和賬戶管理人。
(七)投資監督
在養老保障產品運作的過程中,我行會按照《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以及委託人、受託人關於投資策略的個性需求,設置相關監控指標,實施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流程風險管理,嚴格防控各類潛在風險,最大程度地保證養老保障產品財產的安全。
(八)信息報告
根據有關規定,定期按時向受託人報送有關會計報表,提供養老保障產品托管報告和養老保障產品財務會計報告,履行信息報告的職責。
(一)我行與受託人簽訂托管合同;
(二)開立有關銀行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三)歸集客戶繳費並向投資管理人分配投資額度;
(四)辦理待遇支付及轉移;
(五)養老保障產品資金清算;
(六)養老保障產品會計覈算;
(七)全程監督養老保障產品運作;
(八)向受託人及有關監管部門出具托管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