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票據貼現指貴公司向農業銀行提交經開證銀行承兌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或銀行加具保付簽字的跟單托收項下匯票后,在到期日前,由農業銀行從票面金額中扣減貼現利息及有關手續費用后,將余款支付給貴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出口票據貼現不同于福費廷,貼現銀行對貼現款項保留追索權。
1、手續方便,貴公司無需提供額外擔保。
2、匯票經過代理行承兌或保付,收匯安全性高。
3、貴公司即期收回遠期賬款,加快資金周轉,緩解資金壓力。
4、可為進口商提供遠期付款的融資便利,擴大貿易機會。
1、貴公司申請貼現時,應先與農業銀行簽訂《出口貼現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逐筆辦理業務時,貴公司應向農業銀行提交《出口貼現申請書》,提供經銀行承兌或加具保付簽字的遠期匯票及農業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農業銀行審批同意后,將貼現款項轉入貴公司在農業銀行的賬戶。貼現金額為匯票金額扣除從付款日到到期日及一定天數收匯時間的貼現利息。
3、到期后,農業銀行向承兌行或保付加簽行收回款項。
1、貴公司簽訂合同時與進口商約定以需要提交遠期匯票的信用證,或者D/A作為結算方式。
2、開證行承兌遠期匯票或進口商銀行保付加簽匯票后,方可辦理。
3、農業銀行不辦理無貿易背景、用于投資目的的票據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