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計劃保管業務是指中國農業銀行作為信託計劃保管行,依照中國農業銀行與信託公司簽訂的保管協議的約定,為各類信託計劃提供的資產保管、資金清算、會計覈算、投資監督、信息報告等項服務。
信託計劃按照投資範圍、投資結構差異劃分為證券投資類信託計劃、非證券投資類信託計劃、混合類信託計劃。以上三類信託計劃均包括單一資金信託與集合資金信託。
1.資產保管與賬戶開立:為信託計劃開立獨立的資金賬戶,確保理財產品資產的獨立、完整和安全。
2.資金清算:審核信託計劃投資管理人資金划撥指令無誤後,完成其投資活動涉及的資金清算。
3.會計核對與資產估值:根據商定的記賬方法和估值原則,以信託計劃為覈算主體,獨立建賬、獨立覈算,並定期對信託計劃估值核對。
4.投資監督: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和信託計劃保管協議的約定,監督信託計劃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確保其合法合規。
5.托管報告:根據托管協議的約定向信託公司出具托管報告。
1.瞭解客戶需求
2.雙方充分協商溝通
3.簽訂信託計劃保管協議
4.開立賬戶
5.移交資產
6.保管運作
各分行托管業務分部均可辦理。
信託計劃保管人是否承擔信託計劃投資風險?
信託計劃保管人不承擔信託計劃投資風險。我行作為信託計劃保管人,僅根據信託計劃投資管理人的划款指令進行資金匯划,托管人不參與信託計劃的投資運作,不對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