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基金托管是指中國農業銀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中國農業銀行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簽訂托管協議,履行托管人職責,負責保管托管資產安全、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各類產業投資基金提供帳戶開立、資金清算、會計復核、投資監督、撰寫托管報告等服務,具體托管服務如下:
(一)為產業投資基金客戶開立基金托管賬戶;
(二)中國農業銀行作為托管人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托管人職責,安全保管資金,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托管協議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及時辦理清算、復核等事宜並保存相關資料至少15年;
(四)我行將根據托管協議約定來監督產業投資基金資金的運用,對指令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予以執行。如發現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或合同約定的,我行將拒絕執行,並立即通知委託人。
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業務部以及各托管分部及分行不僅具有與業務需要相適應的具備基金托管專業知識的專職托管人員,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業務部還建立了完善的技術安全體系和基金清算、覈算、交易監督快捷處理系統,確保了托管業務的安全高效。在硬件設施方面,採用加密高速單向衛星廣播通信接收系統,實時接收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情,保證了清算交割的及時安全;雙服務器的運用確保了系統的不間斷正常運轉。
(一)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簽訂托管協議;
(二)基金募集期間投資者簽署合伙協議;
(三)基金募集結束後將資金划入該公司的托管專戶;
(四)中國農業銀行在該基金投資期間履行托管協議約定的資金托管、資金清算、復核、投資監督、撰寫托管報告等項職責。
可以通過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業務部以及經總行授權的各托管業務分部及分行辦理。
我行辦理產業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並非對投資人的本金或收益的保證或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