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動轉賬業務協議ABC(2024)4042-2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合同涉及產品和服務的性質、數量和質量、利息和利率、價款或者費用、費率、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個人信息保護、售后服務、民事責任、免責條款、糾紛解決等內容的條款。請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農業銀行發布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經辦行咨詢。如需進行業務咨詢和投訴,請撥打中國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
柜面簽約客戶:您在業務憑證上簽字即表明您已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應您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您已經知悉并理解。本協議自客戶和中國農業銀行在業務憑證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電子銀行(含掌上銀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下同)簽約客戶:請您認真閱讀本協議,您勾選本協議并進行后續點擊“確定”或“提交”等操作,即表示您作為我行客戶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協議內容和含義,愿意遵守本協議,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協議生效。
甲方(客戶)自愿向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辦機構)申請開辦個人自動轉賬業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轉賬規則
1.1 個人自動轉賬是指乙方根據雙方約定,按照一定轉賬周期和轉賬方式,將甲方指定賬戶的資金劃轉到約定的一個或多個賬戶的金融業務。在乙方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渠道中“自動轉賬”又稱“預約轉賬”。
1.2 轉出賬戶是資金轉出方,應為甲方名下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業銀行”)人民幣個人活期結算賬戶。轉入賬戶是資金轉入方。
1.3 轉賬周期分為每日、每周、每月、月末四種,具體支持的轉賬周期以辦理渠道為準。
1.4 轉賬方式包括指定金額轉賬、留存金額差額轉賬、留存金額差額取整轉賬、補足余額轉賬四種,具體支持的轉賬方式以辦理渠道為準。其中,指定金額轉賬是指按照預設固定金額進行轉賬;留存金額差額轉賬是指對轉出賬戶余額超出預設留存金額的差額部分進行轉賬;留存金額差額取整轉賬是指對轉出賬戶余額超出預設留存金額的部分,按照約定取整單位的整數倍進行轉賬;補足余額轉賬是指按照轉入賬戶余額不足預設金額的差額部分進行轉賬。
1.5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系統中按照與甲方的約定建立自動轉賬合約。甲方可在自動轉賬合約下申請增加、變更或解除與部分或全部轉入賬戶的轉賬關系。甲方亦可申請解除合約,合約解除時本協議終止。
1.6 賬戶出現以下情形時,轉賬操作不成功,乙方不再補扣:
1.6.1 轉出賬戶可用余額不足以支付轉賬金額。
1.6.2 轉出賬戶或轉入賬戶出現掛失、凍結、銷戶、過期等非正常狀態。
1.7 甲方將同一轉出賬戶的自動轉賬操作設定在同一日的,乙方按照自動轉入操作加入的先后順序進行轉賬,先加入的順序在前。如前一順序的轉賬扣款不成功,則嘗試下一順序扣款操作,依此類推。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可對自動轉賬操作設定不同的轉賬規則,并對轉賬規則進行修改。
2.2 甲方可申請變更轉出賬戶、變更或增加轉入賬戶,但變更后或增加的賬戶應符合協議第1.2條的要求。甲方主動變更賬戶或因卡折損壞、掛失等原因變更轉出賬戶的,本協議對新的賬戶仍然有效。
2.3甲方可申請暫停/恢復與某一賬戶的自動轉賬關系,也可以申請暫停/恢復與所有賬戶的轉賬關系。暫停期間,不再進行自動轉賬操作。
2.4 甲方可在乙方營業網點、網上銀行和掌上銀行查詢自動轉賬明細。
2.5 甲方保證提供和告知的個人基本信息、指定的賬號等內容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如有更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承擔不利后果。
2.6 甲方應關注并妥善管理個人自動轉賬業務涉及的各賬戶余額。轉賬過程中甲方與第三方產生糾紛的,甲方應與其協商解決,乙方將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7 甲方須配合農業銀行履行盡職調查、交易監測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反洗錢相關工作職責,如發現異常開戶、可疑交易等行為的,農業銀行有權暫停、終止為甲方提供本服務。
2.8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應確保相關賬戶交易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利用本業務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否則,農業銀行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額度、渠道、頻次或是暫停或終止全部服務等風險控制措施。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應根據甲方設定的轉賬規則,及時、準確地劃轉款項。但對于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擔責任:
3.1.1 出現本協議第1.6條約定的轉賬操作不成功的情形;
3.1.2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2.5條約定的義務;
3.1.3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屬乙方過錯的情形。
3.2 農業銀行的服務價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制定和調整,并在營業場所和農業銀行門戶網站公示。農業銀行將嚴格按照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和調整的服務價格收取費用。農業銀行調整服務價格或變更服務協議的,甲方可以終止服務,解除本協議;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相關服務和對應協議內容。農業銀行因增值稅等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而調整服務價格的,不受本條前述內容約束。
本合同項下農業銀行向甲方收取的符合國家稅務征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事項的款項中均已包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稅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調整,農業銀行將相應調整相關的稅率等相關內容。
第四條 賬戶開戶行為農業銀行的,賬戶存款利息和所得稅由乙方按屆時有效的法律和監管規定計算并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五條 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雙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糾紛的,有效的仲裁約定將排除雙方有關訴訟管轄的其他約定。雙方可另行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確定仲裁事宜。
第六條 增值稅發票條款
6.1乙方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6.2甲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保證自身具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企業名稱、聯系人、地址、電話、開戶行、賬戶名稱、賬號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的信息。
6.3在乙方收到甲方應稅款項后360日內,甲方有權要求開具發票。發票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開票機構開具。甲方逾期未索取增值稅發票的,乙方可不再提供增值稅發票。
6.4 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6.5 因乙方的原因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第七條 個人信息保護
7.1 在提供個人自動轉賬業務服務、履行本協議和開展風險管理的處理目的和使用范圍內,乙方將根據國家規定及業務需要,通過甲方辦理個人自動轉賬業務的渠道(如農業銀行柜面、掌上銀行、網上銀行等),以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刪除的方式處理甲方的金融賬戶信息(包括甲方簽約信息、轉賬周期、轉賬方式、轉入/轉出賬戶、交易明細)、姓名、身份證件信息(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聯系方式。
甲方應充分了解,金融賬戶信息、身份證件信息屬于敏感個人信息,基于身份識別、辦理自動轉賬業務的需要,乙方有必要處理甲方上述敏感個人信息,敏感個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導致甲方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姓名、聯系方式屬于一般個人信息,一般個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會損害甲方的隱私權。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嚴格按照約定目的處理個人信息,不做篡改或違法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個人信息被濫用、非法使用、泄露或出售,確保信息安全。如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2上述信息將儲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乙方僅在履行本協議所必需、滿足適用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要求以及應對可能的爭議解決所必需的最短時間內保存上述信息。
7.3 甲方知悉并同意以上信息為乙方提供本業務服務所必需的必要個人信息。上述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將影響甲方正常交易。如您不同意農業銀行處理以上信息,可能導致乙方無法提供本業務服務或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承擔的義務,但并不會影響您正常辦理農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7.4 甲方知悉,本業務下基于監管部門對農業銀行實施監管的目的,乙方將根據上述監管部門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向監管部門提供實施業務監管所必需的上述個人信息。本協議下,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中包含第三方個人信息的,甲方應承諾已告知第三方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個人信息的情況和乙方客戶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并依法獲得第三方同意。
7.5 本協議項下與客戶信息保護相關的通用規則,如農業銀行的聯系方式、甲方行使法律規定權利的方式和程序等,請參見農業銀行在官方網站(www.abchina.com)發布并不定時更新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的相關內容。
第八條 本協議所稱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監管規定、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