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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銀行個人外匯買賣(外匯寶)業務協議ABC(2022)7009-1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協議涉及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個人信息保護、民事責任、糾紛解決等內容的條款,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經辦行咨詢,或者咨詢您的律師和有關專業人士。如需進行業務咨詢或投訴,請撥打中國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

  柜面簽約客戶:您在業務憑證上簽字即表明您已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應您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您已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本協議自甲方和中國農業銀行在業務憑證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網上銀行簽約客戶:請您認真閱讀本協議,您勾選同意本協議并進行后續點擊“確定”或“提交”等操作,即表示您作為中國農業銀行客戶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本協議內容和含義,愿意遵守本協議,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協議生效。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辦機構)為甲方(客戶)提供個人外匯買賣(外匯寶)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服務,甲方充分了解本業務的相關業務規則和風險。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個人外匯買賣(外匯寶)業務:本業務是指甲方在乙方指定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簽約后,以其所持有的簽約借記卡賬戶內的活期外匯儲蓄存款(包括現匯或現鈔存款),按照乙方提供的外匯買賣價格及《中國農業銀行個人外匯買賣(外匯寶)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業務規則》),通過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渠道將某種外幣現匯(鈔)換成另一種外幣現匯(鈔)的業務。

  1.2 簽約借記卡:指甲方須指定僅一張本人名下中國農業銀行個人多幣種借記卡用于核算本業務外幣資金的收付。

  第二條 本業務相關法律文本

  2.1 本業務項下甲乙方權利義務關系按照本協議執行,《業務規則》、《中國農業銀行個人外匯買賣(外匯寶)業務風險揭示書》(以下簡稱《風險揭示書》)以及乙方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制定并在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www.abchina.com)渠道對外公布的與本業務相關的提示、公告、通知等信息材料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2 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因任何原因被確認為無效時,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權利

  3.1.1 甲方有權通過乙方指定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辦理本業務簽約、解約、更換簽約借記卡等業務。

  3.1.2 甲方有權根據中國農業銀行系統報價及《業務規則》,通過乙方指定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進行本業務交易。

  3.1.3 甲方有權通過乙方指定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交易明細等相關交易信息。

  3.2 甲方義務

  3.2.1 甲方應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的境內(不含港澳臺)自然人,并在申請開辦本業務時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簽約資料,若有變化,應及時前往乙方指定營業網點進行變更,否則相關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2.2 甲方申請開辦本業務前,應認真閱讀并簽署《風險揭示書》。

  3.2.3 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應充分了解本業務特點及相關風險,認真閱讀并承諾遵守《業務規則》的全部內容,并在簽署本協議后,嚴格按照《業務規則》進行本業務交易。如甲方未遵守《業務規則》的要求,由此帶來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2.4 甲方應妥善保管簽約借記卡、USB-KEY、密碼及相關證件、資料,凡使用甲方簽約借記卡信息辦理、并按照在乙方設定的身份認證方式(包括密碼、客戶證書等)通過身份驗證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辦理,甲方同意相關業務的辦理結果包括但不限于成交記錄、交易時間、買入/賣出金額等各項信息以乙方交易系統產生的電子數據為準。簽約借記卡、USB-KEY及相關證件、資料遺失或被盜,以及密碼遺忘或被盜的,應按照乙方規定及時辦理掛失手續,否則相關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更換簽約借記卡或掛失補卡后,本協議對新卡仍然有效。

  3.2.5 甲方不得詆毀、損害乙方聲譽,不得攻擊本業務相關系統。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復制、加工、分發或再發布等)乙方外匯寶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報價等數據),否則相關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2.6 甲方應通過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渠道及時獲取并遵守中國農業銀行新公告涉及本業務的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業務規則》等。

  3.2.7 甲方應充分了解《風險揭示書》提及的本業務所蘊含的各種風險,因上述風險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2.8 甲方承諾,嚴格遵守有關國際及國內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擴散融資、反逃稅、制裁風險管理等法律法規;本合同項下交易行為不違反聯合國、中國及其他須適用的制裁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無條件配合并接受乙方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擴散融資、反逃稅、制裁風險管理工作的相關調查或審查,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相關信息與資料,配合乙方采取其他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擴散融資、反逃稅、制裁風險管理等措施。因違反國際或國內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擴散融資、反逃稅、制裁風險管理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約定等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行政處罰等),甲方應予賠償。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4.1 乙方權利

  4.1.1 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簽約資料,決定是否受理甲方的開辦申請。

  4.1.2 乙方有權根據監管要求或市場變化修改《業務規則》,并及時通過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渠道公告。在公告期內,甲方可通過中國農業銀行95599客服熱線或營業網點咨詢,如不接受《業務規則》修改內容,可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辦理本協議的終止手續。公告期滿,甲方未解約的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業務規則》。

  4.1.3 乙方有權取消甲方出于欺詐或其他違法違規目的進行的不正當交易,同時保留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

  4.1.4 乙方有權對本業務涉及的相關系統進行升級,升級期間根據需要在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渠道對外公告后,可暫停全部或部分本業務交易。

  4.1.5 遇主要國際市場假期、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按國家規定調整后的實際休息日,或受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或境內外相關市場突發劇烈波動等意外事件影響,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乙方有權調整開閉市時間、暫停或停辦部分或全部業務。

  4.1.6 乙方有權根據業務情況及市場狀況,對報價品種、起始交易數量、單筆最大交易數量、委托交易有效期、買賣價差等相關參數進行調整。

  4.1.7 在滿足下列任一情形時,乙方有權對甲方限制交易,由此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1.7.1 甲方在中國農業銀行的客戶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等級為“高風險”,或甲方不符合中國農業銀行洗錢風險偏好,依據中國農業銀行政策應禁止準入或終止客戶關系的。

  4.1.7.2 甲方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中國農業銀行制定的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及制裁風險管理等相關制度規定。

  4.1.7.3 其他導致乙方對甲方限制交易的情形。

  4.1.8 因發生以下情形未能執行甲方交易指令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1.8.1 乙方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4.1.8.2 甲方活期儲蓄賬戶內的資金被凍結或扣劃。

  4.1.8.3 甲方活期儲蓄賬戶的資金余額不足以滿足交易所需。

  4.1.8.4 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或《業務規則》正確操作。

  4.1.8.5 甲方簽約借記卡因掛失、止付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導致交易無法成交。

  4.1.8.6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屬于乙方過錯的情況。

  4.2 乙方義務

  4.2.1 乙方對本業務所使用的相關系統的合法性承擔責任。

  4.2.2 乙方負責及時受理甲方的辦理申請,在交易系統正常運行情況下處理甲方按照《業務規則》提交的交易指令,并向甲方提供相關查詢服務。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直接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向甲方賠償。

  4.2.3 乙方對報價品種、起始交易數量、單筆最大交易數量、委托交易有效期等參數進行調整時,應及時通過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渠道公告,公告期滿后該等調整視為已有效通知甲方并對其生效。如甲方不接受該調整,可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辦理本協議的終止手續。

  第五條 客戶信息保護

  5.1 乙方有權根據國家規定及業務需要,通過甲方辦理外匯寶業務的渠道(中國農業銀行柜面、網上銀行、遠程銀行客戶服務)處理甲方的以下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將以下信息用于在業務辦理過程中進行必要的審核、核驗以及相關管理工作:

  5.1.1敏感個人信息

  乙方將以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刪除的方式處理甲方的金融賬戶信息(賬戶及賬戶相關信息、外匯寶交易記錄、甲方敘做外匯寶業務所必須使用的結算信息,以及交易資金用途和來源)、身份證件信息(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

  本業務下乙方基于交易委托、風險提示、履行協議、報送監管和開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與制裁風險管理等工作的處理目的和使用范圍內,有必要處理上述信息,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為實現前述目的、滿足適用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要求,以及應對可能的爭議解決所必需的期限。

  甲方應充分了解:敏感個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導致甲方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5.1.2 向第三方提供的個人客戶信息

  本業務下乙方基于報送監管的處理目的和使用范圍內,將向中國境內銀行業監管機構提供:姓名,性別,國籍,聯系方式,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外匯寶交易記錄。中國境內銀行業監管機構將以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刪除的方式處理上述信息,上述信息在乙方的保存期限為實現前述目的、滿足適用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要求,以及應對可能的爭議解決所必需的期限,在中國境內銀行業監管機構的保存期限為實現處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時間。

  甲方應充分了解:甲方同意乙方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可能增加甲方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進而危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影響甲方的日常生活。

  5.1.3 一般個人信息

  本業務下乙方基于提供本業務服務、履行協議、風險管理和開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與制裁風險管理等工作的處理目的和使用范圍內,有權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刪除甲方辦理本業務所需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國籍,職業,聯系方式,居住地址。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為實現前述目的、滿足適用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要求,以及應對可能的爭議解決所必需的期限。

  甲方應充分了解:一般個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導致損害甲方的隱私權,干擾甲方的日常生活。

  5.2 甲方同意,以上信息為乙方提供本業務基本功能所必需的必要個人信息。上述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將影響甲方正常交易。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收集以上信息,可能導致乙方無法提供本業務基本功能或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承擔的義務。

  5.3 甲方如需撤回對上述個人信息的處理同意,可通過乙方相關渠道(中國農業銀行指定營業網點、網上銀行)辦理本業務解約,解約成功后視同撤回對上述個人信息的處理同意,但不影響撤回前基于個人同意已進行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效力。

  5.4 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嚴格按照約定目的處理個人信息,不做篡改或違法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個人信息被濫用、非法使用、泄露或出售,確保信息安全。如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5 如甲方發現乙方收集、使用、保存、提供甲方個人信息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違反了與甲方的約定,或甲方發現乙方采集、儲存的甲方的個人信息有錯誤,甲方可聯系業務經辦行,或中國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要求刪除或更正。

  5.6 本協議項下與甲方信息保護相關的通用規則,如中國農業銀行的聯系方式、甲方行使法律規定權利的方式和程序等,請參見中國農業銀行在官方網站(www.abchina.com)發布并不定時更新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的相關內容。

  第六條 風險提示

  6.1 本業務面臨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系統風險、操作風險、不可抗力及突發事件風險、合規風險、業務暫停/停辦風險在內的各種風險(具體風險揭示內容以《風險揭示書》為準)。

  6.2 乙方提供的市場分析和預測僅供甲方參考,不構成甲方交易依據,乙方不承諾其所引用數據、資料及分析、預測結果的可靠性、及時性和準確性。甲方需確認其交易指令是基于自身判斷作出的,交易的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及終止

  7.1 乙方可基于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進行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變更本協議、暫停或終止本業務服務,并及時通過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渠道對外公告。公告期內甲方不同意的,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應及時辦理本協議的終止手續。公告期滿,甲方未解約視為接受變更后的本協議。國家法律法規包括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相關監管部門頒布的具有約束效力的規范性文件。

  7.2 甲方在滿足無未成交委托的條件下,可通過網上銀行或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簽約借記卡到乙方指定營業網點辦理本業務解約,解約完成后本協議終止。

  7.3 在滿足下列任一情形時,乙方在提前3個自然日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在乙方通知中所載解除之日自動解除。

  7.3.1 甲方不符合中國農業銀行的客戶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政策要求。

  7.3.2 甲方違反監管機構及中國農業銀行制定的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及制裁風險管理等相關制度規定。

  7.3.3 甲方利用本業務從事違法、違規或違反監管規定的活動,或存在惡意操作、損害乙方聲譽等情況。

  7.3.4 甲方連續一個月未發生交易。

  7.3.5 其他導致甲方不再適合辦理本業務的原因。

  第八條 聯系信息

  乙方將優先通過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并可能視情況采取其他補充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電話、網上銀行及掌上銀行等方式,對甲方進行通知或提醒。因甲方未密切關注中國農業銀行門戶網站、或預留手機號碼有誤或未及時變更,或將中國農業銀行提示信息設置為拒收,或通訊網絡故障等因素,導致甲方未能知悉公告內容或無法接收乙方的短信或電話,由此導致的損失及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糾紛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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