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息提示協議書ABC(2022)7053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協議涉及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個人信息保護、糾紛解決等內容的條款,充分瞭解基金信息提示業務的運作規則。請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瞭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經辦行咨詢,或者咨詢您的律師和有關專業人士。如對我行服務提出建議或投訴,請撥打中國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
櫃面簽約客戶:您在簽約業務憑證上簽字即表明您已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應您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您已知悉並理解上述條款。本協議自客戶和中國農業銀行在業務憑證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電子銀行(含網上銀行、掌上銀行)簽約客戶:請您認真閱讀本協議,您勾選同意本協議並進行後續點擊「確定」或「提交」等操作,即表示您作為中國農業銀行客戶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本協議內容和含義,願意遵守本協議,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協議生效。
甲方(客戶)、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辦機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基金信息提示業務協商一致,訂立《基金信息提示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一條 關鍵詞及定義
1.1 基金信息提示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是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對於甲方通過乙方持有的某一基金產品信息的短信提醒服務,包括淨值定期提醒、累計淨值提醒和收益率提醒三種方式。
1.2淨值定期提醒:甲方通過乙方持有的某支基金的淨值,按周或按月定期發送短信提醒。
1.3累計淨值提醒:乙方在甲方持有的某支基金的累計淨值大於或小於甲方設定的淨值時,發送短信提醒一次。
1.4收益率提醒:乙方在甲方持有的某支基金的收益率大於或小於甲方設定的收益率時,發送短信提醒一次。
第二條 業務規則
2.1 本業務適用於甲方通過乙方持有的公募基金產品,且僅針對個人客戶。
2.2 甲方須先簽署本協議,才能設置具體基金信息提示方式。
2.3 本業務按單只基金設置短信提醒方式,單只基金產品僅能設置一種短信提醒方式。
2.4 若選擇累計淨值提醒或收益率提醒方式,則僅在提醒策略滿足時短信提醒一次。
2.5 淨值定期提醒方式,若選擇為按周提醒,則每周第一個工作日發送淨值提醒短信;若選擇為按月提醒,則每月第一個工作日發送淨值提醒短信。
2.6 甲方在乙方持有的某只基金份額為0時,該基金的提醒服務自動取消,乙方不再發送提醒短信。
2.7 本業務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短信提醒服務中的內容,均基於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淨值、基金份額等數據信息而得出,乙方不承擔因基金管理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數據信息無效、不完整、不準確、不真實而給甲方帶來的不利後果。
第三條 客戶聲明及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個人基本信息、聯繫方式等內容均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變更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不利後果由甲方本人承擔。
第四條 修改、解除
4.1 乙方可基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進行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變更本協議、暫停或終止本業務服務,並通過營業場所和門戶網站公示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的,可以終止服務,解除本協議,並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解除手續;甲方在公示後繼續辦理業務的,視同接受本協議變更後的內容。
4.2 甲方可以到櫃面解除本協議。解除手續辦妥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客戶個人信息保護、反洗錢、費用、糾紛解決等),遵照《代理銷售基金/資管計劃客戶協議》、《代理銷售基金/資管計劃業務個人信息處理同意書》執行。
客戶聲明:中國農業銀行已依法向本人/本機構提示了相關條款,應本人/本機構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本人/本機構已經知悉並完全理解上述條款,保證提供的信息及資料真實有效,瞭解並自願承擔投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