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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結算優惠服務協議ABC(2014)4034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合約前,仔細閱讀本合約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合約涉及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內容的條款。如對本合約有任何疑問,請向經辦行咨詢或咨詢您的律師或有關專業人士。如需進行業務咨詢和投訴,請撥打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

 

  甲方(客戶)與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辦機構)經充分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個人結算優惠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是指雙方約定一定期限、一定筆數結算交易的服務費,甲方按約定支付服務費,乙方按約定提供結算交易的服務。

  1.2 本協議所指結算交易(服務類型)包括同行異地轉賬、跨行匯款、同行異地存取現和跨行取現中的一種或幾種。同行異地轉賬是指在農業銀行營業網點柜面、網上銀行、ATM、自助設備及智能支付終端辦理的同行異地卡卡轉賬、過渡轉入、過渡轉出交易。跨行匯款是指在農業銀行營業網點柜面和網上銀行辦理的簽約借記卡向他行的匯款交易。同行異地存取現是指在農業銀行網點柜面、ATM和自助設備辦理的異地簽約借記卡取款和存款交易。跨行取現是指在他行同城和異地ATM和自助設備辦理的簽約借記卡取款交易。

  1.3 服務生效日:“次日生效”是指協議項下服務在協議簽約日的下個自然日起生效。“下個月1日生效”是指協議項下服務在協議簽約日的下個自然月1日起生效。

  1.4 月:自服務生效日起至次月的服務生效日的對應日的前一自然日為一個月,依此類推;若次月無服務生效日的對應日,則至次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

  第二條 業務規則

  2.1 本服務僅限甲方簽約借記卡使用。協議期內,因簽約借記卡余額不足或被凍結、掛失等導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本服務的,甲方應承擔相應后果。

  2.2 簽約借記卡信息、業務類型、服務類型、計次方式、筆數上限、服務費、服務期限、服務生效日及服務到期日等以甲方簽字確認的業務回單的記載為準。業務回單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3 簽約借記卡發生符合本服務條件的交易時,乙方自動扣減優惠結算筆數。若同行異地卡卡轉賬交易雙方均已簽訂個人結算優惠服務協議,發生符合各自服務條件的交易時,僅扣減轉出方優惠結算筆數。經核實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交易不成功的,乙方將退回已扣減的優惠結算筆數。

  2.4 甲方辦理的業務屬于存折互轉、與子賬戶交易、自動轉賬、資金歸集類交易等業務的,匯出、匯入不計入本服務的筆數,須按乙方相關收費標準付費。

  2.5 本服務是乙方按約定結算筆數和服務費為甲方提供的優惠服務,優惠結算筆數和服務費一經雙方約定確定,在約定期限內均不作調整。優惠結算筆數僅在約定期限內有效,服務期限屆滿時未使用的筆數將隨之失效;按月計次的,每月到期后該月未使用的筆數亦將隨之失效。甲方應在簽約前審慎選定服務內容和優惠筆數,并于簽約后及時行使按優惠價格辦理結算業務的權利。

  2.6 甲方已簽訂《個人結算優惠服務協議》的,在服務期限內,向乙方申請簽訂與此前服務類型相同的新協議。新協議的服務生效日為此前協議服務到期日的下一個自然日。

  第三條 信息確認:甲方確認提供和告知的資料、信息等均真實有效,如有更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及時告知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協議終止

  本協議服務期限終了(存在多個服務期限的,以最長的為準)或外部政策、法律法規、外部監管規定發生變化且影響本服務辦理的,本協議終止。除此情形外,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本協議自雙方在業務憑證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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