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海域使用权抵押为担保方式向农行山东分行申请办理的信贷融资业务。
满足具有海域使用权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一、担保方式创新。以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主要包括:渔业基础设施用海、围海养殖用海、人工渔礁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等渔业用海和盐业用海、船舶工业用海、电力工业用海、海水综合利用用海、其它工业用海等海域使用权,其他类型的海域使用权不能用于抵押)。
二、价值认定灵活。海域使用权抵押价值按照综合价值确定,即按照取得价值的20%和评估价值的80%之和确定抵押价值。
一、业务申请。办理业务时,借款人应向农业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
二、业务受理。农业银行受理后,须要求借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基本资料。
(二)海域使用权等相关资料。
(三)企业财务报表、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
(四)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业务审批。农业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
四、合同签订。农业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海域使用权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五、贷款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