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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4日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4日

  我行深知个人信息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重要性,非常感谢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对我行的信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护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外,我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本政策向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合称您)说明我们会如何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新、删除、管理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

  本政策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政策,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使用我行数字人民币钱包的个人信息处理事宜。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应当在其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我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在使用我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前,需由监护人仔细阅读并了解本政策,未成年人仅在监护人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后才可使用我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您应仔细阅读本规则并确认了解我行对未成年人信息的处理政策,特别是采用加粗字体进行标注提示的部分。阅读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政策“五、如何联系我行”确定的方式联系我行进行咨询。如您点击确认本政策,即视为您同意本政策。

  一、我行如何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

  在未成年人使用我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时,我行会在一些情形中向未成年人收集个人信息,用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基本功能、遵守国家关于反洗钱(包括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扩散融资、反逃税及制裁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这些信息当中可能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当中,结合具体业务功能逐一说明了需要收集的信息类型与用途。特别的,在未成年人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时,如未成年人需要升级实名钱包,应根据我行的要求,由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携带双方身份证件通过柜面方式进行钱包升级。

  我行会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本政策载明的用途约定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当要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用于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时,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未成年人信息

  我行承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约定存储和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我行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本政策所述目的的最短必要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存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行已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行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行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为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我行会使用必要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防止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泄露、毁损或者丢失。

  三、我行如何对外提供、公开、委托处理未成年人信息

  我行承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约定的情况下对外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行不会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开或者根据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约定可以公开的除外;如果为了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而需要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提供至第三方,我行将评估该第三方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安全性。我行将要求第三方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另外,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告知对外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类型、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并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确认第三方已经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为了提升信息处理效率,提高信息处理准确性,或降低信息处理成本,我行可能会委托有能力的我行的关联公司或其他专业机构代表我行来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行会对受托人及委托行为等进行安全评估,与受托人约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信息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对受托人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我行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委托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我行将要求受托人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返还或者予以删除,不得保留。我行要求受托人未经我行同意,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四、如何访问和管理未成年人信息

  我行非常重视您对未成年人信息的关注,并尽全力保护您对未成年人信息的各项权利。在未成年人使用我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期间,您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当中“五、您如何访问和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载明的方式管理未成年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下,您可以要求我们删除相应的未成年人信息:

  (一)我行对未成年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我行不再为您提供我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未成年人监护人撤回同意;

  (四)我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未成年人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如何联系我行

  如果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行联系:

  电子邮件:95599@abchina.com

  客服及投诉热线:95599

  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收到您疑问、意见或建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回复。

  我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邮编:100005。

点击下载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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