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业务补充协议ABC(2021)5026-3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协议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经办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柜面签约客户:您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即表明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应您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您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本协议自客户和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超级柜台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在超级柜台界面进行点击“确定”或“同意”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掌上银行和网上银行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勾选本协议并进行后续点击“确定”或“同意”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甲方(客户)与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机构)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业务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业务有效期
“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业务有效期一年,从签约日期起,至次年对年对月对日止,如当月无对日则为月末最后一日。到期日,不再自动转存新的通知存款,业务自动解约,不自动续约。
第二条 有效期到期前一周的业务规则
业务有效期内,乙方每日将甲方签约借记卡中符合相应币种留存金额和最低转存金额要求的资金,转存为相应的“双利丰”大众版七天通知存款或“双利丰”投资版一天通知存款。“双利丰”大众版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到期日前七天,乙方不再为甲方转存新的“双利丰”七天通知存款;前期转存的“双利丰”七天通知存款子账户,在最后七天内满七天时自动销户,转入借记卡活期主账户。
第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为《“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业务协议》或《“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业务协议(网络版)》(以下统称为“业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业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依照业务协议的约定执行。
甲方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乙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乙方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