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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投资类产品电子签名约定书ABC(2017)7044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约定书前,仔细阅读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的条款),注意本约定书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开户行,或者咨询您的律师或有关专业人士。如进行业务咨询或投诉,请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根据法律法规关于民事合同使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相关规定,客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就客户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所代理的投资类产品过程中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订电子合同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双方同意自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客户通过身份验证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或掌上银行,以可靠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电子合同,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另行签署纸质合同。

  二、客户的电子合同签约申请提交后,需经产品管理人和托管人审核确认,电子合同是否签署成功以上述两方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客户应及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或掌上银行查询签约申请是否通过审核。若未通过,请及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或掌上银行重新申请签约。

  三、本约定书所称代理投资类产品,是指中国农业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子公司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中国农业银行仅作为产品的代理推广机构,对产品的业绩不承担担保和其他责任。

  四、客户应妥善保管本人电子签名相关介质、密码及信息。客户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视同本人书面签署,客户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别提示:中国农业银行提醒客户在使用电子签名签署电子合同及相关文书前,仔细阅读该产品的相关合同、产品说明书、产品风险揭示书、代理业务风险声明及客户确认书等相关材料,确认同意后再使用电子签名进行签署。

  

  客户声明:中国农业银行已依法向本人/本机构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本人/本机构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本机构已经知悉并完全理解上述条款,保证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有效,了解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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