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增值税开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我行各营业机构亦被纳入试点范围,可就相关应税收入向贵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将营改增开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票开具类型
2016年5月1日起,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我行可以根据客户类型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我行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人客户,我行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开具专用发票办理手续
(一)涉税信息完善手续
1、资料准备
请贵单位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由我行资料采集人员与原件核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以下任意一项):
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税务局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证明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日期的文件,例如载明受理日期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为营业执照)正本。
(4)填写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仅提供原件,可下载公告附件或至营业网点现场领取)及专用发票领取人身份证件。
2、办理流程
贵单位在确认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前提下,可持上述资料,联系我行客户经理或直接至贵单位开户网点办理增值税涉税信息完善手续。
若贵单位在开户网点已留存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发生变更,需重新提供上述资料至开户网点办理涉税信息完善手续。
若贵单位计划在我行办理新开户手续,请在办理开户手续的同时提供上述涉税材料,一并办理涉税信息完善手续。
3、注意事项
增值税涉税信息完善手续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办理,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请事先咨询客户经理或开户网点并预约办理时间。对于无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可暂不办理增值税涉税信息完善手续,继续按现有流程取得我行开具的对账单;未来如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需补办增值税涉税信息完善手续。
敬请贵单位及时按上述流程进行增值税涉税信息补录及变更手续,如贵单位未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涉税信息等原因,导致专用发票延迟或错误开具进而影响贵单位进项税抵扣的,我行不承担责任。
(二)申请开具专用发票手续
1、申请开具专用发票所需材料
贵单位于我行完成增值税涉税信息完善手续的前提下,发生相关业务支出付款后,即可向我行申请开具专用发票。预留的专用发票领取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如专用发票领取人变更,还需携带填写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采集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专用发票领取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开具专用发票的流程及相关说明
发票开具义务产生时间原则上应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对于合同未约定的,应以款项收妥时间为准。
贵单位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我行将按规定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开具专用发票。
对于公告事项及营改增相关其他事项,如需帮助,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或咨询营业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