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簡介
憑證式國債是由財政部發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以紙質收款憑證記錄債權債務關係的國債。憑證式國債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不可流通轉讓。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申請提前兌取,除償還本金外,還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利息。
二、產品賣點及優勢
憑證式國債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尤其適合缺乏專業理財知識、追求穩健投資收益的工薪階層和中老年人。
1、信用等級最高。儲蓄存款是以銀行信用作為基礎,而憑證式國債雖然也通過商業銀行和郵政儲匯局櫃台銷售,但它代表的是國家信用,屬於零風險投資品種。
2、發售網點多,購買方便,大部分城鄉居民都可以就近購買到憑證式國債。
3、變現靈活,安全性好。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如遇特殊需要,還可以隨時到原購買網點兌取現金;憑證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如不慎遺失了相關憑證,可到原購買網點辦理掛失手續確保債權安全。
4、收益優惠。憑證式國債持有到期的兌付收益高於相同期限存款繳稅後的實際收益;提前兌取按持有時間設定分檔利率計算利息,大大高於銀行存款提前支取收益。
5、金融功能強。投資者在購買憑證式國債的同時,即獲得了一個優良的融資工具,當需要小額貸款時,可用憑證式國債作為質押物,到原購買銀行進行質押融資。
三、業務流程
1、認購。填寫存款憑條,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理開戶的還應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2、兌付。投資者可憑國債收款憑證和預留密碼,在同一省級分行下任一網點辦理通兌;如以證件、印鑒作為支控方式的,只能到原開戶網點辦理。憑證式國債到期後,投資者如逾期兌付,過期部分不計付利息。
2012年第一期憑證式國債將於4月10日至23日面向個人投資者公開發行,本期國債計劃最大發行總額300億元,其中3年期210億元,票面年利率5.58%;5年期90億元,票面年利率6.15%。
根據財政部公告,本期國債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
本期國債為記名國債,以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方式按面值發行,可以掛失,可以質押貸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轉讓。個人購買憑證式國債實行實名制。
投資者在購買本期國債後如需變現,可隨時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按兌取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並按實際持有時間及相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
國債收益確定,安全性高,有意進行低風險投資的投資者可加以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