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s! 您現在看到的是農行網站手機版,全屏展開, PC版更舒適哦!
 
 

銀期轉賬客戶服務協議ABC(2022)4043-3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協議涉及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管轄等內容的條款。請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經辦行咨詢,或者咨詢您的律師和有關專業人士。如需進行業務咨詢和投訴,請撥打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或關注“中國農業銀行云客服”微信公眾號。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期貨公司保證金封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期貨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甲方(客戶)同意使用乙方提供的銀期轉賬業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第二條  本服務是指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物理或電子渠道,進行期貨交易資金賬戶(以下簡稱期貨資金賬戶)與其在乙方開立的境內外個人/機構投資者銀行結算賬戶之間資金劃轉的金融服務。 

  本協議所稱境外,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指定營業機構開通本服務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甲方是境內個人投資者的,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在乙方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等資料。 

  甲方是境內機構投資者的,需提供①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③授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④單位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⑤在乙方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⑥《中國農業銀行銀期轉賬業務申請表》等乙方要求填寫的相關資料。 

  甲方是境外投資者的,需開立專用期貨結算賬戶,賬戶使用規則遵循相關規定。乙方對甲方的專用期貨結算賬戶實行專戶存放和封閉管理,甲方不得用于中國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 

  甲方是境外個人投資者的,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外國護照)、在乙方開立的專用期貨結算賬戶等資料。 

  甲方是境外機構投資者的,需提供①在乙方開立的專用期貨結算賬戶、②境外機構合法注冊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有權簽字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授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⑤特殊機構賦碼通知書、⑥中國監管部門及乙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⑦《中國農業銀行銀期轉賬業務申請表》等乙方要求填寫的相關資料。 

  境外投資者提供的以上證明材料如非中文,須同時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中英文一致的證明函,并在翻譯件及證明函上加蓋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有權簽字人)簽章。 

  甲方須對所提供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 

  甲方須配合乙方履行盡職調查、資料審核、交易審查、交易監測等反洗錢工作相關職責,如發現異常開戶、可疑交易等行為的,乙方有權暫停、終止為甲方提供本服務。 

  第四條  甲方開通本服務后,乙方根據甲方所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性質、類型,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但中國監管部門、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將本幣或外幣資金從銀行結算賬戶轉入期貨資金賬戶; 

  (二)將本幣或外幣資金從期貨資金賬戶轉入銀行結算賬戶; 

  (三)查詢銀行結算賬戶余額、期貨資金賬戶余額等信息; 

  (四)機構投資者銀期轉賬密碼管理; 

  (五)銀期轉賬憑證打印; 

  (六)撤銷銀期轉賬服務。 

  甲方申請變更本服務銀行結算賬戶的,應由甲方先按乙方要求撤銷原銀行結算賬戶與期貨資金賬戶的對應關系,再建立新銀行結算賬戶與期貨資金賬戶的對應關系,乙方將甲方上述變更信息發送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同步更新。 

  第五條  乙方的服務價格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制定和調整,并在營業場所和農業銀行門戶網站公示。乙方將嚴格按照依據法律法規制定和調整的服務價格收取費用。乙方調整服務價格或變更服務協議,甲方不同意的,在甲方及其委托的期貨公司已經履行了對乙方應盡義務后,可以終止本服務并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本服務以及對應的協議內容。為履行本協議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由各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各方協商承擔。乙方因增值稅等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而調整服務價格的,不受本條前述內容約束。 

  第六條  甲方轉賬單筆最高限額、單日轉出最多次數、轉賬開放時間等具體規定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性質和分類管理規定,以及甲方開戶的期貨公司規定為準。 

  甲方轉賬金額必須在甲方的銀行結算賬戶或期貨資金賬戶可取資金額度內,同時符合在乙方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分類管理。甲方期貨資金賬戶余額不足、轉賬超過相應額度限制、在非服務時間轉賬而導致資金無法劃轉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發生資金劃轉,乙方實時對其銀行結算賬戶清算,日終與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統一對賬。乙方對甲方期貨資金賬戶流水及余額的正確性不承擔責任,甲方應與其委托的期貨公司進行核實。因日終統一對賬導致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需要根據乙方的數據進行調賬時,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或甲方開戶的期貨公司提供的交易委托渠道進行轉賬交易時,必須使用甲方自行設定的相應密碼。甲方應妥善保管各渠道交易密碼,及時核對各賬戶余額,防范密碼被破解、被竊取等失密風險。凡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銀期轉賬交易,均視作甲方自身辦理的合法有效交易。 

  第八條  甲方銀行結算賬戶遺失或被盜后,須及時到乙方營業網點或通過乙方客服熱線按乙方規定辦理掛失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引起的責任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可在乙方簽約營業機構申請終止本服務。甲方成功終止本服務之前,不得將本服務對應的銀行結算賬戶銷戶。 

  第十條  甲方在甲方開戶期貨公司和乙方預留的姓名/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重要資料信息須保持一致,甲方如需修改上述信息,須聯系期貨公司營業機構辦理。 

  第十一條  甲方承諾:通過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向乙方發送的任何指令均已經甲方與期貨公司協商一致,即乙方有理由相信對于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發來的任何指令,甲方均是同意的。乙方有權依據該指令對甲方銀行結算賬戶、資金賬戶進行處理。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司法機關、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等要求向相關部門報送甲方賬戶資料及交易信息。 

  第十二條  甲方如因下列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本服務時,乙方享有免責權利: 

  (一)甲方期貨資金賬戶或銀行結算賬戶有過期、掛失、銷戶或被依法凍結等情況; 

  (二)甲方所委托的期貨公司的銀期轉賬保證金專用賬戶有過期、掛失、銷戶或被凍結等情況; 

  (三)因甲方期貨資金賬戶或銀行結算賬戶資金余額不足而導致委托交易不成功; 

  (四)因甲方交易不符合在乙方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性質要求或不符合賬戶分類管理相關要求,從而導致交易不成功; 

  (五)乙方接受到的電子指令信息不正確、不完整或無法辨認; 

  (六)銀行結算賬戶或期貨資金賬戶已正常銷戶或授權賬戶已撤銷授權; 

  (七)因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與乙方解除銀期轉賬業務合作,而造成的損失; 

  (八)甲方在其開戶期貨公司規定業務時間之外下達指令的。 

  第十三條  因技術故障導致甲方期貨資金賬戶或銀行結算賬戶的資金異常時,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及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聯系。如果出現非正常資金,甲方不得支取或動用該資金,并及時與乙方及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聯系退回資金。如因甲方支取或動用該資金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返還義務,返還包括支取或動用的非正常資金及由該資金所獲得的收益,否則乙方享有對甲方期貨資金賬戶、銀行結算賬戶及持倉合約相應資金的處置權。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行使抵銷權或扣劃、處置相關款項的,甲方異議期間為7個工作日,自乙方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計算。 

  第十四條  甲方與其委托的期貨公司的任何糾紛、爭議由甲方與期貨公司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乙方對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的任何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任何其他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因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自依照相關法律與本協議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對他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且乙方系統和期貨公司系統均已成功記錄甲方開通本業務后生效: 

  (一)甲方為個人投資者的,經甲方在業務憑證上簽字確認;甲方為機構投資者的,經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業務憑證上簽字確認及在本協議上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境外機構投資者如無公章,可提供與公章同等效力的有權簽字人簽字); 

  (二)乙方在客戶回單上蓋章。 

  第十八條  若出現以下情況,本協議自動終止: 

  (一)甲方撤銷本服務,但甲方及其委托的期貨公司存在對乙方尚未履行的義務除外; 

  (二)監管部門要求解除本服務; 

  (三)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與乙方解除銀期轉賬合作關系。 

  若甲方交易行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十九條  甲方確認并聲明如下: 

  (一)甲方具有合法的期貨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期貨市場的情形。 

  (二)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甲方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必須按照約定的要求,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同意遵守期貨市場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 

  (四)乙方已與甲方委托的期貨公司簽訂了《銀期轉賬業務合作協議》,共同為甲方提供銀期轉賬服務,甲方對相關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均已知悉。 

  第二十條  乙方可基于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進行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變更本協議、暫停或終止本服務,并通過營業場所和農業銀行門戶網站公示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的,可以終止本服務并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變更本服務以及對應的協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  稅收及發票條款 

  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符合國家稅務征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事項的款項中均已包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稅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乙方將相應調整相關的稅率等相關內容。 

  乙方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甲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保證自身具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企業名稱、聯系人、地址、電話、開戶行、賬戶名稱、賬號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的信息。 

  在乙方收到甲方應稅款項后360日內,甲方有權要求開具發票。發票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開票機構開具。甲方逾期未索取增值稅發票的,乙方可不再提供增值稅發票。 

  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因乙方的原因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第二十二條  個人信息保護條款 

  (一)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在收集、使用甲方(個人投資者)或甲方(機構投資者)相關人士(指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等)的個人信息(以下統稱甲方個人信息)時,遵循合法、正當、最小必要的原則,嚴格按照約定目的處理個人信息,不做篡改或違法使用。如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協議約定,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業務需要,為實現提供銀期轉賬服務、履行本協議和開展風險管理的目的,通過中國農業銀行柜面、網上銀行、掌上銀行、移動營銷平臺、遠程銀行客戶服務渠道,處理(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刪除)以下甲方個人信息: 

  1.甲方為個人投資者時,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處理甲方的姓名、身份證件信息(類型、號碼和有效期)、聯系方式、銀行結算賬戶信息及期貨資金賬戶信息。甲方充分了解,敏感個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導致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2.甲方為機構投資者時,甲方承諾已通過授權等方式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如有)等相關人士同意,將相關人士的姓名、身份證件信息(類型、號碼和有效期)提供給乙方。當相關人士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 

  以上信息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銀期轉賬服務所必需,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處理以上信息,可能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相關服務或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承擔的義務。乙方留存上述信息最長期限不超過雙方解除業務關系后10年。 

  (三)本協議項下與客戶信息保護相關的通用規則,請參見乙方在官方網站發布并不定時更新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對公版)》的相關內容。甲方為機構投資者時,甲方應確保相關人士已知悉和理解上述隱私政策。 

  第二十三條  因本協議所發生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甲方銀期轉賬綁定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支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稱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甲方聲明:我方已清楚認識期貨市場投資風險,并愿意承擔上述風險。乙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業務專用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點擊下載此協議

中國農業銀行版權所有 | 京ICP備05049539號-1 | 京ICP備05049539號-5
中國反網絡病毒聯盟白名單可信應用 中國反網絡病毒聯盟白名單可信應用

分享至:

客服熱線:95599

中國農業銀行版權所有  京ICP備05049539號-1  京ICP備05049539號-5
中國反網絡病毒聯盟白名單可信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