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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商通業務客戶服務協議書ABC(2016)4044-2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協議涉及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管轄等內容的條款。請關注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經辦行咨詢,或者咨詢您的律師和有關專業人士。如需進行業務咨詢和投訴,請撥打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并參照《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規范》(GB/T18769—2003),甲方(客戶)同意使用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辦機構)提供的銀商通業務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第二條  本協議所指“資金賬戶”是指甲方在具備從事大宗商品交易資格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開設的虛擬賬戶,包括交易保證金虛擬賬戶和貨款結算虛擬賬戶,其本質為用于記錄甲方買賣合約等資金的存放及其變動明細的臺賬。

  第三條  本服務是指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物理或電子渠道,實現其在乙方開立的個人/機構投資者銀行結算賬戶和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開設的資金賬戶之間資金劃轉的金融服務。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指定營業機構開通本服務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若甲方為個人投資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乙方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等資料;

  若甲方為機構投資者,需提供授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在乙方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等資料。

  甲方須對所提供上述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

  甲方應同時與其開戶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簽署業務服務協議,并遵守市場的相關業務規定。

  第五條  甲方開通本業務后,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一)將資金從銀行結算賬戶轉入交易保證金虛擬賬戶/貨款結算虛擬賬戶;

  (二)將資金從交易保證金虛擬賬戶/貨款結算虛擬賬戶轉入銀行結算賬戶;

  (三)變更本服務對應的銀行結算賬戶,但乙方與甲方開戶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四)查詢銀行結算賬戶余額、資金賬戶余額。

  第六條  農業銀行的服務價格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制定和調整,并在營業場所和農業銀行門戶網站公示。農業銀行將嚴格按照依據法律法規制定和調整的服務價格收取費用。農業銀行調整服務價格或變更服務協議,甲方不同意的,在甲方及其委托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已經履行了對乙方應盡義務后,可以終止本服務并解除協議;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本服務以及對應的協議內容。為履行本協議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由各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各方協商承擔。農業銀行因增值稅等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而調整服務價格的,不受本條前述內容約束。

  第七條  甲方轉賬單筆最高限額、單日轉出最多次數、轉賬開放時間等具體規定以甲方開戶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規定為準。

  甲方轉賬金額必須在甲方的銀行結算賬戶或資金賬戶可取資金額度內,超過相應額度而導致資金無法劃轉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通過乙方或甲方開戶交易市場提供的交易委托渠道進行轉賬交易時,必須使用甲方自行設定的相應密碼。甲方應妥善保管各渠道交易密碼,及時核對各賬戶余額,防范密碼被破解、被竊取等失密風險。凡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銀商通交易,均視作甲方本人辦理的合法有效交易。

  第九條  甲方承諾:甲方開戶市場向乙方發送的任何指令均已經甲方與市場協商一致,乙方可認為和相信由市場發送的任何指令均已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依據該指令對甲方銀行結算賬戶、市場資金賬戶進行處理。

  第十條  甲方銀行結算賬戶卡、折或相關憑證遺失或被盜后,須及時辦理掛失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引起的責任或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要求終止本服務的,應先向其開戶交易市場申請解約,乙方不受理甲方與其開戶市場之間的解約業務。本服務終止之前,甲方不得將本服務對應的銀行結算賬戶銷戶。

  第十二條  甲方與交易對手之間以及甲方與開戶市場之間的任何糾紛、爭議由其與交易對手或開戶市場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甲方如因下列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本服務時,乙方享有免責權利:

  (一)甲方市場資金賬戶或銀行結算賬戶處于非正常狀態,包括但不限于市場資金賬戶銷戶,銀行結算賬戶發生掛失、銷戶或被依法凍結等情形;

  (二)甲方資金賬戶或銀行結算賬戶資金余額不足而導致委托交易不成功;

  (三)非乙方因素導致的電子指令信息無法辨認、接收及處理;

  (四)銀行結算賬戶或資金賬戶已銷戶或授權賬戶已撤銷授權;

  (五)甲方開戶交易市場與乙方解除銀商通業務合作;

  (六)甲方在其開戶市場規定業務時間之外下達指令。

  第十四條  甲方資金賬戶或銀行結算賬戶資金額度出現異常時,甲方不得支取或動用非正常部分資金,并應立即與乙方及甲方開戶交易市場聯系。如因甲方支取或動用該資金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除應返還該部分資金以及利用該部分資金所獲得的收益外,還應對乙方因此產生的其他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任何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因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在業務憑證上簽字蓋章后,于乙方和交易市場均為甲方成功開通本業務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若出現以下情況,本協議自動終止:

  (一)經甲方申請,交易市場解除其與甲方間的客戶服務協議的;

  (二)甲方開戶市場與乙方解除銀商通合作關系;

  (三)監管部門要求解除本服務;

  (四)法律另有規定的。

  第十九條  甲方確認并聲明如下:

  (一)甲方具有合法的入市交易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大宗商品交易的情形;

  (二)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甲方資料發生變更時,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三)甲方知悉乙方已與甲方開戶市場簽訂了《銀商通業務合作協議》,雙方共同為甲方提供銀商通業務服務,甲方對該合作協議的內容及相關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均已理解。

  (四)甲方同意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市場交易規則。

  第二十條  乙方可基于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進行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變更本協議、暫停或終止本服務,并通過營業場所和農業銀行門戶網站公示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的,可以終止本服務并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變更本服務以及對應的協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  稅收及發票條款

  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符合國家稅務征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事項的款項中均已包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稅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乙方將相應調整相關的稅率等相關內容。

  乙方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甲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保證自身具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企業名稱、聯系人、地址、電話、開戶行、賬戶名稱、賬號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的信息。

  在乙方收到甲方應稅款項后360日內,甲方有權要求開具發票。發票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開票機構開具。甲方逾期未索取增值稅發票的,乙方可不再提供增值稅發票。

  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因乙方的原因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第二十二條  客戶信息保護條款

  甲方授權中國農業銀行可基于業務辦理、履行合同及開展風險管理的需要,自本授權簽署之日起,收集、傳輸、加工、保存、查詢和使用甲方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交易信息、衍生信息及在與甲方建立業務關系過程中獲取、保存的其他信息)。雙方業務關系終止后,中國農業銀行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與甲方的約定,保存和處理甲方信息。

  中國農業銀行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在收集、使用甲方信息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并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容和期限內收集、傳輸、加工、保存、查詢和使用甲方信息。不泄露、篡改、毀損甲方信息,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甲方信息,不收集、查詢、使用與所提供服務或辦理業務無關的甲方信息,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查詢、使用甲方信息。

  中國農業銀行將依法承擔客戶信息安全保護的法律責任。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與甲方的約定,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收集、傳輸、加工、保存、查詢和使用甲方信息的法律責任由中國農業銀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稱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甲方聲明:我方已清楚認識大宗商品交易的投資風險,并愿意承擔上述風險。由于在大宗商品市場進行買賣交易而發生的損失均由我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對大宗商品市場的資金承擔監管責任,由于大宗商品市場本身違規操作或資金管理等問題而導致我方的任何損失均由我方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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