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監事會下設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財務與內部控制監督委員會。
1.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
本行監事會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由6名監事構成,包括監事長王敬東先生、監事鄧麗娟女士、監事武剛先生、監事黃濤先生、監事徐祥臨先生和監事王錫鋅先生。監事徐祥臨先生為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主席。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擬訂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以及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盡職情況進行監督的實施方案,提交監事會批準后組織實施;提出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以及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盡職情況的監督意見,并向監事會提出建議;根據需要,擬訂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任審計報告,并向監事會提出建議;就股東代表監事、外部監事、獨立董事、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人選向監事會提出建議;擬定監事的考核辦法,組織對監事的業績考核,并向監事會提出建議;提出監事薪酬和津貼分配方案的建議,提交監事會審議;研究處理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以及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告知或提供的有關事項或文件資料;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2.財務與內部控制監督委員會
本行監事會財務與內部控制監督委員會由5名監事構成,包括監事長王敬東先生、監事鄧麗娟女士、監事汪學軍先生、監事劉紅霞女士和監事徐祥臨先生。監事劉紅霞女士為財務與內部控制監督委員會主席。財務與內部控制監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擬訂監事會財務與內部控制監督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提交監事會批準后組織實施;監督本行“三農”業務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實施,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并向監事會提出建議;監督檢查本行財務報告、營業報告以及董事會制訂的利潤分配方案,并向監事會提出建議;擬定監事會對本行財務活動、經營決策、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等進行監督檢查的方案,提交監事會批準后組織實施。必要時,可向監事會建議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對本行財務進行審計;指導本行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研究處理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以及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告知或提供的有關事項或文件資料;監督外部審計機構的聘用、解聘、續聘合規性,聘用條款和酬金的公允性,以及外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有效性,并向監事會提出建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