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會下設戰略規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三農’金融與普惠金融發展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審計與合規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美國區域機構風險委員會(由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兼任)。
戰略規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本行董事會戰略規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8名董事構成,包括谷澍先生、付萬軍先生、張旭光先生、林立先生、廖路明先生、周濟女士、劉曉鵬先生、肖翔先生。其中谷澍先生為董事會戰略規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戰略規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本行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各專項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投資和融資方案,企業兼并收購方案和其他影響本行發展的重大事項,制定本行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目標,定期評估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及戰略執行情況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三農”金融與普惠金融發展委員會
本行董事會“三農”金融與普惠金融發展委員會由7名董事構成,包括付萬軍先生、劉守英先生、吳聯生先生、廖路明先生、李蔚先生、周濟女士、張奇先生。其中付萬軍先生為董事會“三農”金融與普惠金融發展委員會主席。“三農”金融與普惠金融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本行“三農”與普惠金融業務發展戰略規劃,“三農”與普惠金融業務的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三農”與普惠金融業務風險戰略規劃和其他有關“三農”與普惠金融業務發展的重大事項,監督本行“三農”與普惠金融業務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實,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本行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由7名董事構成,包括劉守英先生、付萬軍先生、黃振中先生、吳聯生先生、汪昌云先生、李蔚先生、周濟女士。其中劉守英先生為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主席。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擬定本行董事、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主席、委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和程序,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及任職資格條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辦法,提出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審計與合規管理委員會
本行董事會審計與合規管理委員會由5名董事構成,包括吳聯生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劉守英先生、李蔚先生、張奇先生。其中吳聯生先生為董事會審計與合規管理委員會主席。審計與合規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本行內部控制管理制度、重大財務會計政策、審計基本管理制度、規章、中長期審計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審議批準本行案件防控工作的總體政策,對本行案件防控工作進行有效審查和監督。
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本行董事會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由9名董事構成,包括黃振中先生、張旭光先生、林立先生、梁高美懿女士、汪昌云先生、廖路明先生、劉曉鵬先生、肖翔先生、張奇先生。其中黃振中先生為董事會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席。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本行的風險戰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和內部控制流程,以及對相關高級管理人員、風險管理部門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審議本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戰略、政策和目標,監督、評價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定期聽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
本行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包括梁高美懿女士、黃振中先生、汪昌云先生。其中梁高美懿女士為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席。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對本行的關聯方進行確認,審議關聯交易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對關聯交易進行審核和備案,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美國區域機構風險委員會
美國區域機構風險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批準美國業務的風險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審議在美機構內外部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的報告,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兼任美國區域機構風險委員會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