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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票据托收/光票托收

产品介绍

  外币票据托收是指农业银行作为托收行,根据贵公司委托,代其向国外付款人收取外币金融票据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这种托收方式仅凭汇票、支票、本票等外汇支付凭证,不附带商业单据,又称“光票托收”。农业银行可以办理外币票据托收的票据种类主要有:汇票、支票、本票、旅行支票、邮政汇票等以可自由兑换货币结算的正本票据。

产品功能

  1、贵公司直接向付款人邮寄金融票据收款存在较大风险,通过银行间的代理行网络收款可以避免这些风险,是较安全的收款方式。

  2、农业银行的代理行网络遍布全球,可以十分便捷地帮助客户收妥来自世界各地的款项。

  3、如托收行与账户行签有“立即贷记”协议,贵公司则可大大缩短收款时间,服务十分便捷。

  4、外币票据托收的银行费用相对较低。

办理指引

  1、贵公司填写《外币票据托收申请书》,向农业银行提供金融票据,并在票据背面以预留财务印鉴背书 。

  2、农业银行将票据寄国外有关银行,办理票款托收。

  3、票款收妥后,贵公司根据外管政策及时办理结汇/入账及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温馨提示

  1、外币票据托收适用于各类贸易和非贸易项下的票据及有价凭证托收。

  2、托收票据的标价货币一般应为可兑换货币。

  3、表面注明流通地区限制的票据难以办理托收。

  4、已背书转让的票据易存在伪造、变造等欺诈风险,贵公司应注意防范。

  5、陌生的、金额特别巨大、或出票行资信有疑问的票据,容易因票据欺诈产生退票。

  6、用于投资、贷款、抵押等目的的大额票据容易发生票据欺诈产生退票。

  7、代理行退票而向农业银行追索的票据托收款项及相关费用,农业银行对贵公司保留追索权。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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