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卡有礼
(一)活动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2012年开卡有礼;
(三)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客户每新开一张贷记卡,可得精美礼品一份。
二、分期有礼
(一)活动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二)活动名称:春暖花开,“分分”有礼;
(三)活动对象:办理分期业务的客户;
(四)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我行每天从分期交易中抽出一名幸运客户,赠送ipad2一台。
分期有礼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仅适用于金穗贷记卡分期业务,使用乐分卡、白金卡等办理的专用额度分期业务不参加此活动。
(2)本次活动交易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持卡人须在活动期间内申请并办理分期。
(3)我行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集中抽奖,中奖持卡人名单将及时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公布。
(4)中奖持卡人可在接到通知后到当地市农行信用卡中心领取奖品。如由于持卡人提供的手机号码错误等原因造成未能收到领奖通知,且持卡人也未在2012年4月30日前提出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该奖品。
(5)礼品以最终实物为准,不可折现。任何有关礼品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礼品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客户自理。
(6)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所持金穗贷记卡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或其他相关规定、账户状态不正常,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7)若持卡人在获赠礼品后6 个月内销卡、三个月内提前还款、因退货等其他原因引发的消费款项撤销或退还,不再符合活动条件,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与礼品等值金额的款项。
(8)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
分期业务解释:
1、消费分期,客户消费后通过金穗贷记卡客服电话对已发生的消费办理的分期业务;
2、商户分期,是在指定商户使用专用POS机具以分期交易方式购买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并按期进行偿还;
3、邮购分期,是指金穗贷记卡持卡人通过邮购电购的方式分期购买商品;
4、专用额度分期,是指持卡人通过担保方式取得授信并用于分期的分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