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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京剧币)余量部分开展现场兑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换币种及方式
京剧币为黄铜合金质地,每枚面额5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货币金银处转发关于做好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此次纪念币余量兑换全部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直接兑换的方式开展,分为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方式,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兑完为止。
二、兑换时间
本次余量京剧币兑换期分为公众个人兑换期、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两个阶段。公众个人兑换期现场登记兑换时间为:12月5日—12月11日,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现场登记兑换时间为:12月12日—12月18日。公众个人兑换期结束后,若京剧币兑换完毕,将不再组织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的兑换工作。
客户可在兑换期内至兑换网点,在网点挂牌公告的营业时间内办理兑换,兑换期结束后将停止办理兑换业务。
三、兑换要求
京剧币余量兑换每位客户兑换限额为20枚。个人办理兑换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5人领取,代领时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兑换。
单位团体办理兑换需向兑换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在办理单位团体兑换时需出示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在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兑换网点同时接收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个人和单位同时提交兑换申请时,优先办理个人兑换。
四、重要提示事项
(一)敬请客户认准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青岛分行子站点(http://www.abchina.com/cn/branch/tao/fwgg/),谨防上当受骗。
(二)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持本人及被代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且代理人数不超过5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三)为方便兑换,减少客户排队时间,本次兑换支持现金及农行卡刷卡支付,请预先备好现金或足额农行卡。
(四)如遇突发情况,无法按公告时间组织兑换的,具体兑换时间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公告为准。
(五)咨询与投诉。客户咨询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也可拨打营业网点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