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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分行机构业务部提出6条措施落实省分行“两会”精神
     青海省分行机构业务部认真梳理2016年机构业务工作,提出6条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坚定不移地做好机构对公存款组织工作。坚持源头营销与系统联动营销双轮驱动,深化系统性客户合作层次,拓宽机构对公存款资金来源。持续加大对财政、社保、部队政法、教育卫生、住房公积金等行业客户的营销力度,积极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保障存款稳步发展。   二是积极拓展新的机构对公贷款投放领域。持续加大对省内重点水利、旅游、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客户的营销力度;积极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和研究探索政府债务债券化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结合(PPP)模式下我行机构类资产业务发展的新方式,寻找新的业务切入点;巩固机构类传统资产业务。加快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贷款项目的调查评估进度,力争早日取得实效。三是大力发展同业业务,拓展新的增收渠道。以同业融入融出和同业票据买入返售业务为核心,形成以融出带融入,以票据带总量的营销机制,实施一体化经营;按照总行要求争取成立同业票据业务管理团队,实现票据买入返售业务的突破,力争同业业务总量和贡献度有较大突破。四是因地制宜发展新兴高附加值托管业务,促进机构业务健康发展。将信托产品保管、券商资产管理托管等作为新兴业务发展重点;持续营销企业年金重大项目和有关企业年金合并项目;加强存量客户维护,做好大中型客户定期拜访沟通工作;加强与保险公司养老金中心,金融同业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信托公司等的合作。五是增强机构中间业务可持续发展后劲。创新和拓展代收代付业务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确保代理保险业务计价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兑现,调动一线员工营销积极性,促进代理保险业务实现快速发展。六是扎实做好机构业务风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机构条线尽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跟踪整改;加强代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加强资产业务贷后管理,及时掌握客户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变化,有效防范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