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凭证式国债是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以纸质收款凭证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凭证式国债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申请提前兑取,除偿还本金外,还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
二、产品卖点及优势
凭证式国债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尤其适合缺乏专业理财知识、追求稳健投资收益的工薪阶层和中老年人。
1、信用等级最高。储蓄存款是以银行信用作为基础,而凭证式国债虽然也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柜台销售,但它代表的是国家信用,属于零风险投资品种。
2、发售网点多,购买方便,大部分城乡居民都可以就近购买到凭证式国债。
3、变现灵活,安全性好。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如遇特殊需要,还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网点兑取现金;凭证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如不慎遗失了相关凭证,可到原购买网点办理挂失手续确保债权安全。
4、收益优惠。凭证式国债持有到期的兑付收益高于相同期限存款缴税后的实际收益;提前兑取按持有时间设定分档利率计算利息,大大高于银行存款提前支取收益。
5、金融功能强。投资者在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同时,即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用凭证式国债作为质押物,到原购买银行进行质押融资。
三、业务流程
1、认购。填写存款凭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开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兑付。投资者可凭国债收款凭证和预留密码,在同一省级分行下任一网点办理通兑;如以证件、印鉴作为支控方式的,只能到原开户网点办理。凭证式国债到期后,投资者如逾期兑付,过期部分不计付利息。
2012年第一期凭证式国债将于4月10日至23日面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国债计划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5.58%;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6.15%。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
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国债收益确定,安全性高,有意进行低风险投资的投资者可加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