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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工作安排,我行将于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对公众个人及单位团体公开集中办理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余量部分的兑换业务(以下简称余量兑换)。为便于公众个人及单位团体在我行办理余量兑换,现就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兑换方式及兑换时间
本次纪念币余量兑换工作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直接兑换的方式进行。兑换期分为公众个人兑换期、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两个兑换阶段。公众个人兑换期,兑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在此期间兑换网点只受理公众个人的纪念币兑换业务。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兑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在此期间兑换网点同时受理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的纪念币兑换业务。
兑换具体时间为兑换期内网点营业日上午9点30分至下午16点截止,如遇周末、法定假日等网点不营业时将不开展兑换工作。
二、兑换工作注意事项
(一)兑换限额。
中国京剧艺术纪念币面额为每枚5元,兑换限额为每人20枚,兑换剩余纪念币数量将由人民银行在次日进行公告。
(二)证件要求:1.公众个人证件要求。个人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末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2.单位团体证件要求。单位团体兑换的有效材料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代办要求:个人办理兑换时,每人最多可代理5人办理兑换,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兑换原则:遵循“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原则。第一个兑换期(公众个人兑换期)结束后,若纪念币均兑换完毕,将不再组织第二个兑换期(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内的兑换工作。第二个兑换期(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内,若个人和单位同时提交申请,优先办理个人兑换。公众个人客户如在第一个兑换期内兑换了纪念币则在第二个兑换期内无法再次进行兑换。
(五)兑换要求:为方便兑换,减少客户排队等候时间,本次兑换支持现金及农行借记卡刷卡支付,请预先备好现金或足额农行借记卡。办理纪念币兑换时,需登记兑换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兑换数量。如兑换数量为整盒,兑换人要求不拆盒兑换的,需兑换人签字确认。
(六)注意事项:请公众和团体仔细核对实物,避免差错。因纪念币为前期发行后剩余部分,因此可能存在纪念币不成卷、不成盒,请公众予以理解。
(七)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无法按公告时间组织兑换的,具体兑换时间以当地人民银行公告为准。
(八)咨询与投诉。客户咨询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也可拨打营业网点咨询服务电话。95599统一接受客户投诉。
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