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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公告

关于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公告

2024-05-24

尊敬的客户: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自2024年6月1日起,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登记。
  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登记时需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线下方式:直接提交纸质资料至所在支行公司业务部或外汇业务柜台。线上方式:将相关资料扫描发送至内部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申请办理名录信息变更。
  如有疑问,请咨询95599或我行营业网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2024年5月24日

分行简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简称农行宁夏分行)于1979年恢...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