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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公告

警惕非法集资

2022-12-13

  

一、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二、非法集资的三大新特征

  (一)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等方式转化。

  (二)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不法分子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三)用“金融创新”“区块链”等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三、防范非法集资的“四要点”

  要认清本质和危害。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要具备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了解要投资的产品特征和市场行情,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

  要正确处理非法集资事件。如果遭遇非法集资,应立即保存所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

  

分行简介

  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自1979年恢复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