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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49539号-1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TLYQ2024-0936)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大连市分行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详见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中标人数量:1家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内容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单价 |
预估数量 |
含税预估总价 |
负责人轿车 |
26万元 |
23万元 |
3台 |
78万元 |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投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提供的车辆能够在大连市内各区上牌;
3、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经销商参与,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9、供应商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 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 点: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楼(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联 系人:刘宏伟、吴晓红。 电话:0411-84651713、84651705。
邮 件:tongli_dl@163.com。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五、有关要求
1.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且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报名供应商应逐条证明其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报名的)。
2)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3)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4)生产厂商承诺函,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5)廉洁承诺书(基本要求中2至6条),格式自拟。
6)截至报名当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屏或信用报告。
3.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10月22日16点前发送至tongli_dl@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并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 系人:刘宏伟、吴晓红。
电 话:0411-84651713、84651705。
电子函件:tongli_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