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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邀约专享,消费有礼(11月)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活动1: 受邀约的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单位卡、准贷记卡、运通卡、万事达全球支付白金卡、万事达尊然白金卡、万事达超然商务卡、单标外币卡、乐分/家装卡等分期专用卡不参与本活动) 

  活动2:受邀约的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均不参与活动) 

三、活动内容 

  活动1:邀约专享,消费满5万返100[YL91] 

  活动期间,收到我行本活动邀约短信且短信内容包含[YL91]活动码的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点击短信链接报名参与活动,限1万人报名,先报先得,报满即止。客户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专区-我的优惠券】查看报名情况。 

  报名成功后,11月1日至11月30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单位卡、准贷记卡、运通卡、万事达全球支付白金卡、万事达尊然白金卡、万事达超然商务卡、单标外币卡、乐分/家装卡等分期专用卡除外),累计人民币消费满5万元可获得1张100元刷卡金券(刷卡金券使用方式:单笔人民币消费满200元可获得100元返现(不参与卡种除外),使用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使用权益作废不补)。刷卡金券将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自动发放至客户名下,无需手动领取,刷卡金券发放后我行将发送短信通知。客户可在【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专区-我的优惠券-刷卡金】查询刷卡金券发放情况。 

  活动报名时间与消费额统计时间均无先后顺序要求。 

  例:客户A在11月10日完成活动报名,在11月1日-11月30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累计人民币消费满5万元,客户A可获得一张100元刷卡金券。 

  活动2:邀约专享,消费达标积分3倍赠[YL92] 

  活动期间,收到我行本活动邀约短信且短信内容包含[YL92]活动码的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点击短信链接报名参与活动,限15万人报名,先报先得,报满即止。客户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优惠专区-信用卡-我的优惠券】查看报名情况。 

  报名成功后,11月1日至11月30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除外)累计人民币消费满2万元,活动结束后可得《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将于12月10日前自动发放至客户名下,无需手动领取,发放后我行将发送短信通知。客户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专区-我的优惠券-优惠券-已使用】查看。 

  活动报名时间与消费额统计时间均无先后顺序要求。  

  例:客户A在11月20日完成活动报名,在11月1日-11月30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累计人民币消费满2万元,客户A可获得一张《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 

  《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自发放当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不参与卡种除外)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多多支付、抖音支付、程支付人民币消费可享3倍积分(部分特殊场景除外),每个客户上限5万积分,所获积分有效期最长13个月(例:客户在2025年12月10日入账的本活动积分,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失效) 

四、活动细则 

  1.参与规则:活动参与对象为收到我行邀约短信的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非邀约客户不参与本次活动。邀约短信转发无效。  

  2.参与方式: 

  报名成功的主卡持卡人,在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完成消费达标条件,即可获得奖励。活动报名时间与消费额统计时间均无先后顺序要求。奖励无需手动领取,奖励发放后我行将发送短信通知。   

  3.消费累计金额统计规则: 

  活动1:11月1日至11月30日,持卡人名下所有农行信用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单位卡、准贷记卡、运通卡、万事达全球支付白金卡、万事达尊然白金卡、万事达超然商务卡、单标外币卡、乐分/家装卡等分期专用卡除外)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及笔数均计算在内。 

  活动2:11月1日至11月30日,持卡人名下所有农行信用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除外)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及笔数均计算在内。 

  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符合条件的消费不包括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年费、利息、逾期违约金、手续费、外币交易等,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已发生的交易,包括达标统计期之前发生的交易,若在达标统计期间发生退货(含部分退货)交易,将冲减客户累计消费金额;达标统计期间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结束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或撤销交易,导致客户消费金额发生变化影响达标情况的,我行将相应取消客户获奖资格。本活动不提供容时容差服务。客户如有以下情形,视为未达标:(1)未在指定期限消费;(2)消费金额或返现笔数未达标(包括因发生退货等问题导致的未达标);(3)未成功报名活动。 

  4.本活动刷卡金规则:  

  (1)刷卡金券返现将以人民币返现的形式入账,入账时间不晚于达标交易次日起10天内,仅可以用于抵扣后续消费,不能抵扣刷卡金入账前的消费或账单,不能取现;持卡人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专区-我的优惠券-刷卡金-已返现】获知返现情况。如满足获得刷卡金券返现达标条件的消费首次部分退货后剩余金额仍满足返现条件,刷卡金不撤回,如首次部分退货后剩余金额不满足返现条件或发生二次退货(无论金额大小)或全额退货、撤销时,刷卡金金额将全部撤回,活动1对应刷卡金券返还至持卡人名下,券有效期内消费满足条件仍可获得返现,但券有效期结束后发生全额退货、撤销、首次退货后不满足刷卡金券返现条件或二次退货任意金额,刷卡金金额全部撤回且刷卡金券作废。 

  (2)若持卡人同时参与多个刷卡金券返现活动,则返现机会可叠加,但一笔合格交易只能获得一笔返现,系统将按实际可返现金额由高到低逐笔返现,若返现金额相同,按券的有效期由近到远排序,优先返快要到期的刷卡金。未使用的返现机会在有效期内仍旧有效,将在下一笔合格交易发放刷卡金奖励。 

  (3)如果持卡人对返现结果有异议,或出现交易达标后未获得返现等情形,可在交易达标后60日内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反馈登记。 

  5.积分累计规则:   

  “微信支付(财付通)、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多多支付、抖音支付、程支付”渠道消费指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且以上入账交易类型为“网上消费”或“网上支付”:    

  (1)微信支付(财付通):通过微信APP扫码与被扫、微信APP收银台支付、其他APP选择“微信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2)支付宝:通过支付宝APP扫码与被扫、支付宝APP收银台支付、其他APP选择“支付宝”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3)京东支付:通过京东旗下APP(京东商城、京东金融等)扫码支付、被扫支付或通过京东旗下APP收银台支付选择“京东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4)美团支付:通过美团、大众点评、美团外卖、美团打车等美团旗下APP支付选择“美团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5)多多支付:通过拼多多APP支付选择“多多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6)抖音支付:通过抖音APP支付选择“抖音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7)程支付:通过携程旅行、去哪儿APP支付选择“程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    

  温馨提示:使用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以上渠道消费不赠送积分;在各APP收银台选择“云闪付”消费,以及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多多支付、抖音支付、程支付缴纳税费等特殊场景消费交易(交易类型不为“网上消费”或“网上支付”)以及通过各APP渠道消费时选择分期支付等不符合前述条件的消费不属于上述所指定的消费,不赠送积分。   

  以上所有渠道符合条件的消费合并计算上限。   

  6.其他规则: 

  (1)活动2《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不与公务卡等指定卡片额外0.5倍积分、浙大校友卡微信支付宝额外1倍积分活动、五倍积分包等各类多倍积分活动叠加。若一笔交易同时符合以上活动和本活动,则该笔交易可累计的活动积分数为以上活动中可累计积分数最高的(若积分数相同则优先活动结束时间较早的)。 

  举例说明如下:客户A在2025年12月9日获得《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其在2025年12月10日使用公务卡通过支付宝消费10元,可获得《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赠与的30积分(假设此时未到上限),不享受公务卡额外0.5倍(即5积分);B客户在2025年12月9日获得《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且12月未报名其他奖励积分活动),在2025年12月20日时其剩余可累计积分额度为1000积分,则其在2025年12月20日使用公务卡通过支付宝消费4000元,则该笔消费可获得公务卡额外0.5倍赠与的2000积分,不享受《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即1000积分)。 

  (2)活动2《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与《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5年)》活动券可叠加。 

  (3)参与活动2《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的信用卡(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联名卡除外)的附属卡符合赠与条件的消费,将累计至对应主卡持卡人的普通积分账户中,且所有主卡和附属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合并计算上限。 

  (4)若客户在获得本活动奖品的奖励积分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交易,我行将根据退货的交易金额按比例扣回该笔交易的奖励积分。以奖品为《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为例,举例说明如下:客户发生一笔50元的支付宝渠道消费,如果客户同时报名了《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5年)》,客户在消费时共可累计200积分(150积分由本活动奖品累计得,50积分由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累计得),在发生20元的退货交易后,我行将扣回80积分(60积分属于本活动奖品的积分扣减,20积分属于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的积分扣减);如果客户未同时报名《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5年)》,客户在消费时可累计150积分,在发生20元的退货交易后,我行将扣回60积分。若客户发生一笔8万元的支付宝渠道消费,并同时报名快捷支付累计活动,客户在消费时共可累计13万积分(本活动奖品累计奖励积分上限5万积分,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累计8万积分),在发生2万元的退货交易后,我行将按照退货金额占交易金额的比例扣回3.25万积分(1.25万积分属于本活动奖品的积分扣减,2万积分属于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的积分扣减)。      

  (5)其他积分规则详见《个人客户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 

  7.积分查询方式:客户收到《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券》后,且发生符合积分累计条件的人民币消费,积分到账时间不晚于合格消费发生2日(含当日)后,客户可于消费发生2日后(含当日)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积分-积分明细查看积分累计情况。对应积分累计明细描述包括“邀约专享-快捷支付3倍积分(11月)”字样。   

  8.活动通用规则: 

  (1)本活动仅限符合条件的主卡持卡人(邀约主卡持卡人)参加。 

  (2)如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对于本活动有任何问题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活动期间,符合活动的持卡人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咨询。 

  (3)符合条件的持卡人自参加活动之日起至获得奖励之日需保持卡片状态正常,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所获权益也将被撤销,包含: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4)如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因卡片状态不正常等主观原因导致未能参与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活动资格,后续不予补发。 

  (5)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牟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获取奖励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奖励,并取消其继续参与本活动的资格。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奖励的权利。 

  (6)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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